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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十五)(1 / 4)

十三、《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同人》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离下乾上)同人:同人于野,亨。

郑玄曰: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崔觐曰:以离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于二,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贞”。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虞翻曰:乾为门,谓同于四,四变应初,故“无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荀爽曰:宗者,众也。三据二阴,二与四同功,五相应,初相近,上下众阳,皆欲与二为同,故曰“同人于宗”也。阴*贞静,从一而终,今宗同之,故“吝”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虞翻曰:巽为伏,震为草莽,离为戎。谓四变时三在坎中,隐伏自藏,故“伏戎于莽”也。巽为高,师震为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为岁。兴,起也。动不失位,故“三岁不兴”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为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变而承五。体讼,乾刚在上。故“弗克攻”,则“吉”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虞翻曰:应在二。巽为号咷,乾为先,故“先号咷”。师震在下,故“后笑”。震为后笑也。乾为大,同人反师,故“大师”。二至五,体姤遇也,故“相遇”。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虞翻曰:乾为郊。失位无应,与乾上九同义,当有悔。同心之家。故“无悔”。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同人》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四家,其中以虞翻注释的最多。

历史到了唐后期,李鼎祚把今本《周易》的每卦内容上附会上八卦说法,如这一卦里的起头妄添上“(离下乾上)”的说法,这是承继唐时孔颖达奉旨注疏的《周易正义》里的编辑法。而三国时期王弼对《周易》做的注,并没有这种编辑法,严格的说妄加在今本《周易》一书里所谓每卦里的八卦之说是从唐开始的。又如所谓《同人》卦里八卦称法后又加上卦名“同人”,实际上“同人”本是这一文章里的前两字,与文章内容是个整体,并是文章内容的提纲挈领,即贯穿了文章里的思想内涵。因在这一文章里,贯穿了五个“同人”之说。

我们来看在对所谓的这一卦辞里的前半段内容,是个如何的说法。即郑玄对“(离下乾上)同人:同人于野,亨”的注释说法。

郑玄的注释是:“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对这前半句话里原只有“同人于野亨”这五字内容,即使唐人没有附加上八卦取象(即“某上某下”说法)之前的战国末期至汉代已经出现用八卦取象穿凿附会于《周易》文辞,如郑玄的注释既用早期出现的八卦取象,又结合“汉象数”之说穿凿附会于这几个文字。郑玄说的“乾天”、“离火”,是所谓本卦(即《同人》卦符号)里的八卦与取象。郑玄说的“巽风”,是从所谓本卦里出现的互卦《巽》卦及取象。又通过五行里金木水火土说法而穿凿附会一番封建伦理道理。这就是帝制里所产生的以“象数”去注释今本《周易》,而穿凿附会出的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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