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履》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乾上)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贞。
虞翻曰:谓变讼初为兑也。与谦旁通。以坤履乾,以柔履刚,谦坤为虎,艮为尾,乾为人,乾兑乘谦,震足蹈艮,故“履虎尾”。兑说而应虎口,与上绝,故“不咥人”。刚当位,故通。俗儒皆以兑为虎,乾履兑,非也。兑刚卤,非柔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虞翻曰:应在巽,为白,故“素”。履四失位,变往得正,故“往无咎”。初已得正,使四独变,在外称往。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虞翻曰:二失位。变成震,为道、为大涂,故“履道坦坦”。讼时二在坎狱中,故称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兑说,幽人喜笑,故“贞吉”也。
六三:眇而视,跛而履,
虞翻曰:离目不正,兑为小,故“眇而视”。视上应也。讼坎为曳。变震时,为足。足曳,故跛而履。俗儒多以兑刑为跛,兑折震足,为刑人见刑断足者,非为跛也。
“履虎尾,咥人,凶。”
虞翻曰:艮为尾,在兑下,故“履虎尾”。位在虎口中,故“咥人凶”。既跛又眇,视步不能,为虎所啮,故“咥人凶”。《象》曰:“位不当也”。
“武人为于大君。”
虞翻曰:乾象在上,为武人。三失位,变而得正,成乾。故曰“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虞翻曰:体与下绝,四多惧,故“愬愬”。变体坎,得位,承五应初,故终吉。《象》曰:“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
虞翻曰:谓三。上已变,体夬象,故“夬履”。四变五,在坎中也,为上所乘,故“贞厉”。
上九:视履考详,其旋元吉。
虞翻曰:应在三,三先视上,故上亦视三。故曰“视履考详”矣。考,稽。详,善也。乾为积善,故“考详”。三上易位,故“其旋元吉”。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履》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只有虞翻一家,我们看虞翻对所谓卦辞的注释。
所谓的《履》卦辞,及汉代以后附会上的“卦上卦下”之说是:“(兑下乾上)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贞。”
虞翻的注释是:“谓变讼初为兑也。与谦旁通。以坤履乾,以柔履刚,谦坤为虎,艮为尾,乾为人,乾兑乘谦,震足蹈艮,故“履虎尾”。兑说而应虎口,与上绝,故“不咥人”。刚当位,故通。俗儒皆以兑为虎,乾履兑,非也。兑刚卤,非柔也。”
这段注释中出现的“卦”说,有
《讼》、《兑》、《谦》、《坤》、《乾》、《艮》、《震》,又通过这些里的卦画取象及爻位刚柔之说而穿凿附会到卦辞里的“履虎尾,不咥人”上。对所谓一卦卦辞的注释而穿凿附会出那么多的既有属八卦里卦名称(符号),又有属六十四卦里的卦名称(符号)。这犹如犬牙交错般的说法,能以此就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了吗?不但不能,更加的是让后人看得奇怪与神秘。
并且虞翻还在注释里取笑他人的说法,即“俗儒皆以兑为虎,乾履兑,非也”,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而这所谓的卦辞“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贞。”其意就是用老虎比喻事理,这句话的意思是:“踩着了老虎尾巴,可老虎并没有咬人,是亨通的结果。”而虞翻那般的注释,却是不着边际。
而虞翻在对所谓的爻辞内容注释,皆与《周易》内容文辞毫无关系的“象数”去解释。虞翻既受《易传》的错误影响,又更受“汉象数”易学的错误影响所致。
《周易》一书里却有一套符号,而这符号并不是《周易》原创,这套符号早在《周易》成书的西周后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