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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1 / 7)

——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七章:先秦八卦取象筮法里的"八卦"之源

第四节:八卦卜筮上的六十四卦符号脱胎于《周易》所用文章排序的那套符号

第二:《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和引用例子,再现春秋《周易》文本,由此证明把《周易》所用那套排序符号改造成了六十四卦卜筮工具才产生出的八卦取象筮法内容,也是"八卦"之源头

在前面已讲过《左传》里记载春秋时史巫以《周易》卜筮的筮倒,我们将春秋时史巫"以《周易》筮之"的文本,称为"春秋《周易》文本"。已知那时《周易》一书已被后人命名进了六十四名称,也与那套符号扭合一起,符号与名称自此不离不弃,终于把《周易》所那套符号和《周易》文章名称连在一起改变成一套卦符号,成为卜筮上的通神媒介工具。

通过《左传》一书中记载的筮例及引用当时《周易》文本内容来看,那时的《周易》文本,既不是用“九·六”这种数字来编排《周易》每篇里的句子为爻辞的“爻题”;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来编排《周易》每篇句子变成繇辞的“繇题”。最具有证据证明《左传》里所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不是以“九·六”爻题的结构形式,而是以《周易》里的六十四个符号及名称为“繇题”(或称“繇称”)的结构形式,莫过于《昭公二十九年》里所引的“《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这一引用例子了。

现将这一引用例子抄录如下: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一段记述了“昭公二十九年”的秋天里有龙出现在绛城郊外,魏献子听说此事,并向蔡墨问龙一事。蔡墨回答魏献子时,是引经据典来证明他认为古时候是有龙的。蔡墨所引用的就是《周易》《乾》、《坤》两文里出现带龙的句子,来证明所认为古时候有龙的证据。这里且不说引用《周易》一书里带龙的句子,来证明古时候有龙的说法正确与否,但这里毕竟不是用《周易》来卜筮的例子。我们可通过这一引用例子中所引用《周易·乾》文里凡带龙的句子内容及称谓,以此再现“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

这种说法,我们以此再现《周易·乾》文的结构形式:

“《乾》之《姤》:潜龙勿用。

《同人》:见龙在田。

《大有》:飞龙在天。

《夬》:亢龙有悔。

《坤》:见群龙无首,吉。”

以上是《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所引用的内容,凡是《乾》里带龙的句子被引用时所出现的称法与内容。

我们可通过今本《周易·乾》卦里的内容来看,也有《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引用例子中的带龙内容。现将今本《周易·乾》卦列举如下: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我们通过今本《周易·乾》卦结构形式及内容与《左传·昭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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