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之前,在战国末至西汉时代里的思想界上皆把天地人架构在一个理论模式里,而天(天的观念是有神论思想的“天”,而不是科学认识的“天”)、地、人的中介则是阴阳五行。从《吕氏春秋》、《易传》里的“系辞”、“说卦”,《淮南子》到《春秋繁露》均是“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论。
而京房通过前人的“天人合一”理论,而要追求这理论上的“实证”,即要实践那些理论学说,故才有其“八卦”分宫卦体系的建构。犹如有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有了社会主义式的实践,以验证其理论的可行性。京房的“八卦”分宫卦术,就是“天人合一”理论(既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思想)下的产物。京房要通过他的“八卦”筮术,追求“天人合一”理论目标的实现。所以京房把当时思想界上的理论学说一股脑的装进他的《易传》里。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干支”学说。我们已知甲骨文时代,人们已运用天干地支记日。在很多占卜辞中都刻记着某日,某日占卜的记录。如癸巳卜,癸未卜,壬午卜等。殷商时期已用“六十甲子”当做记时的历法。“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巳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天干与十二地依次组合为六十个单位(也是六十进制),称六十甲子。这如同“六十四画符号”那样,是有两个不同的符号相互交替组合出六十四个不重样的“六联体”符号那样。而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相配而出现不同的六十个称法,为“六十甲子”,是历法上的记历工具。而后来干支符号逐渐附会演变成神秘工具。“六十甲子”本是记历的工具,从甲子到癸亥依次为六十个称法,也成为六十个单位符号。每个单位在纪历时代表一天,六十甲子周而复始。这种纪日法,在殷商时期就已成熟了。而在先秦时期记月有特定的称法。如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而通常以数目为纪,如《左传》里“冬十二月”,“秋七月乙西”,“九月戊辰”。是按一、二、三数目来记月的,后来才有了“月建”的观念,即把十二地支与十二个月份相配。干支纪月则是后起的事,前人把“建”解释为“斗建”。即北斗星斗柄所指方位代表十二月不同的季节。这些本初是历法上的东西都被纳入到“术数”中。
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如周平王元年,隐公元年,庄公二年。是以元,二,三数序来记的,到汉武帝始用年号纪元。
甲骨文时代,没有干支记年法,只是干支纪日。一般认为,干支纪年法自东汉始,至到现在的农历还是沿用干支记年方法。即用“六十甲子”周而复始的记年。而历史年表上的西汉以上的干支纪年,是后人溯推附加上去的。我们知道干支是在殷商时代是一种纪历符号工具,后来因阴阳五行学说兴起,把这种记历的工具附会上阴阳五行属性,也被纳入到“术数”中,成为批命(即通神)的工具了。
京房的八卦纳甲筮法是将干支五行纳入八宫卦系统,这是自战国到西汉发展起来的阴阳五行学说与八卦筮术相结合,并认为这八卦纳甲占筮就有了能通神的“功力”(即占筮出一卦,看卦里的阴阳、五行如何,就认为所问人事上的吉凶如何)。
京房在前人“天人合一”的巫术思维基础上,创造了一套崭新的“八卦”纳甲占筮术。以八宫变卦为根本,系以世应,飞伏,爻辰,六亲,纳甲等名目,妄想以此决断人事吉凶。
京房对“八卦”卦学的观念,是先有主卦,后有重卦,是先有八主卦(经卦),而六十四卦是由八卦(经卦)重复组合而来的,这是传统“易学”上对六十四卦生成的认为。京房也不可能走出这种认识的误区,他那里知道这套“六联体”符号本初的生成及演变过程。
京房因此将先秦的卦学中的八个基本卦(即八经卦),演变出“八宫”卦学体系。改变了先秦时期的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