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者,却在断章取义。
《周易》不等于《易经》,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易经》确实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但不能说包括了《经》与《传》,而应说是包括了《周易》与“十翼”。因为《周易》与“十翼”在西汉都上升为“经”的地位,故《周易》与“十翼”都是《易经》的内容。所以不能把《周易》说成也叫《易经》,否则就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周易》原创内容,就是六十四篇政治文章。就是今本《周易》,虽然史巫把六十四篇文章篡改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辞,爻辞”的形式内容,也是不包括“十翼”内容的,因为“十翼”是不同时期对《周易》作出的各种解释。故《辞源》对《周易》的称谓和包括的内容,作出的解释是错误的。
《辞源》里的这种解释,是受唐宋出现的错误称法的影响,特别是受朱熹的错误说法的影响所致,把“十翼”内容包括到《周易》称谓里,以《周易》为名,分《经》,分《传》。把《周易》内容分“经”分“传”,也就让人错误认为“卦爻辞”为“经”,而“十翼”不是“经”,也就会错误产生出个“周易经传”的称谓来。那么,要问《周易》里谁是“经”,就会像《辞源》里的说法,即把本身是今本《周易》卦爻辞内容,来作为“经”的内容。实际“卦爻辞”称法等同于今本《周易》的称法,这岂不出现了《周易》里包括了《周易》这种无意义的说法么?所以现在一些学术上,把今本《周易》一书,单看成“经”,称为《易经》,还有称“周易经传”的,这都是受辞书里的错误解释的影响所致。
《辞源》对《周易》的解释,虽是错误的,但其说法又不能说没有渊源,自唐一降却有这种称法,以《周易》之名,而把所谓的卦爻辞分“经上”、“经下”和“十翼”一并进行阐释。即使是这样,也不能说“《周易》又叫《易经》,是我们古代有哲学思想的占卜书”,因为这不是整个《周易》的历史真相。单从占筮方法上说,《辞源》里的解释说“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这说法似乎没有错,确实有《左传》记载,春秋时期通过“繇式《周易》文本一书”进行占筮时,既用“八卦卦象”,又结合《周易》里的文辞作“繇辞”来联想、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这只是史巫把《周易》一书篡改成“八卦式”筮书,本不是原创《周易》一书的结构形式。即使今本《周易》里也没有“八卦”的说法,也没有教人如何的算卦。《左传》里虽记载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但并不是像《辞源》里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左传》里的筮例,是通过“八卦”取象不假,但又结合《周易》里的文辞作“繇辞”,以假托“神启”(即鬼神的兆示)的方式来联想、附会所问人事的吉凶,整个“八卦式”占筮是巫术的一种形式而已。《左传》里虽反映了史巫以“八卦式”来卜筮人事吉凶,也只能说是一个时期里的占筮形式,本身《周易》原初并不是占筮之书,是史巫不断篡改成卜筮之书。《辞源》里并没有解释清楚《周易》是被篡改成“八卦式”筮书,并且所说的“主要是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推测自然和人事的变化”,这是个极易误导人的说法,这是其一;其二:历史进入西汉时期,已不再是以八卦取象(即“通过象征天、地、风、水、火、山、泽自然现象的八卦式”),也不再把《周易》里的文辞当卦爻辞来‘推测’人事吉凶了,而是汉京房在“八卦式”的卜筮基础上架构出了“八卦(或称“八宫”)纳甲五行生克出六亲”的筮法模式,淘汰了《左传》一书记载的“八卦取象”以及结合《周易》里的文辞当繇辞的卜筮方法。所以说《辞源》里就连占筮方法,也解释的错误,何况“八卦式”占筮方法,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