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陈嘉的鸡排后,隔壁摊儿的大姐对陈嘉说话语气也温柔了起来。
打听道:“小伙子,你卖的鸡排真好吃,你平常在哪摆摊啊?我还想给我小儿子买个尝尝呢。”
陈嘉想了想,这个鸡排生意怕也卖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效仿自己弄出差不多一样的产品。
可不要小瞧国人的钻研精神啊,这个年代只要你的配方不是难到姥姥家去,过两天市场上绝对会出现你的替代品。
而且只会比你便宜,虽然口味上会有些小的差异,但胜在价格低廉,所以这个生意绝对不是长久之计。
陈嘉知道,所以要抓紧这两天捞捞快钱,于是说道:“我明天到小吃街那卖去,大姐有空来光顾我生意啊。”
“哎,好,我明天卖完菜就去你那找你,你可要给我留一个啊。”
她也没想到陈嘉的鸡排这么好卖,和自己当家的买个饼,吃个早饭的功夫,隔壁就已经收摊要回家了。
都在心思自己要不要也弄个小吃摊来卖,总觉得这买卖比自己卖菜挣钱多了。
陈嘉收好东西了,起身道:“成,不过你最好早点来,我卖完就回家了。”
“行吧。”
自己才卖了两个小时,五十块鸡排就已经全部都卖出去了,要不是来不及采买,陈嘉真想下午再来一次。
还是集上人流量大,东西也卖的快些。
陈禾在回去的路上抱个空桶,想到上午自己在集上一个劲儿的收钱,那感觉还真像做梦一样。
没想到自己老哥弄得这个鸡排真的这么好卖,还以为要在集上坐一小天呢,没想到两个小时的功夫就卖光了。
“小禾,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割一斤猪肉。”陈嘉没有忘记自己说出的话,说要给陈禾做红烧肉,自己就绝对不会食言。
陈禾乖巧的应道:“嗯,好。”
陈嘉走到集上卖肉的摊上,卖肉不是一个快活儿,基本每个集到最后还要剩下好多。
而且现在大多数人更喜欢买瘦肉吃。
家家一个月也就吃几回肉,所以更倾向于口感有嚼头的瘦肉,肥肉买回去用途也就在于炼油。
所以卖猪肉的摊上还剩些肥肉膘和肥肉相间的五花。
做红烧肉一定要选这些肥瘦相间的五花,炖煮久了,肉块香烂酥软,大口大口吃进去才让人有满足感。
卖肉的摊贩,各个长得膀大腰圆,猪肉被切割成一条一条挂在案头上,案板旁边放些整剃干净的大骨头和一些价格高的排骨、猪蹄。
“买肉啊?”
说话的大叔嘴里叼着根烟,理着一个寸头,长得浓眉大眼,手里握着一把切肉的尖头刀。
上身只穿着个黑漆漆看不出原色的围裙,裸着后背颇有些社会大佬的气质。
陈嘉只扫了一眼,就低头看肉去了,“叔,这肉咋卖的?”
肉还不错,像是新杀的猪,肉条红润油性十足,白色脂肪处也透着油亮。
卖肉大叔吸了最后一口烟,随手扔掉,道:“瘦肉嘛,四块五,肥瘦都有的就四块,纯肥就两块五。”
陈嘉看中了一块好五花儿,拿手比划了一下,道:“这到这,给我割一斤肥瘦的。”
卖肉大叔挑了挑眉,道:“成。”
看陈嘉买的肉就知道对方会吃,点名要的是一块上好的五花三层,外面的猪皮都泛着油光。
握着刀,从中间一划,扔到称上,显示就是一斤,一两不多,一两不少。
陈嘉佩服的说道:“大叔,你这手真稳吶。”
大叔用麻绳系好递给陈嘉,哈哈一笑道:“干习惯啦,卖了十多年猪了。”
陈嘉把四块钱递过去,“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嘛。”
卖肉大叔被陈嘉的话捧笑了,“那还有个杀猪状元咯。”
陈嘉笑着点了点头。
“哥,咱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