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肉肠很疑惑,为何那杀猪刀在自己眼前一寸的地方,便停了下来。
是幻觉吗?
还是时间停止了!
“朱肉肠,你还要像条死猪一样在这地上躺多久?”
一个浑厚而悦耳的声音在朱肉肠耳边响起。
虽然是骂人的声音,可是在此时落在朱肉肠的耳中,在朱肉肠的心中,却像吃了人参果一般舒服、通透。
他愿意被这个声音骂一辈子,骂到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因为他看到了一只手,一只修长白皙的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杀猪刀。
这只手,在朱肉肠的眼中,却比典韦那粗壮的手还要强悍有力得多。
这是世界上最漂亮、最迷人的手。
如果这只手的主人愿意,他朱肉肠想要亲吻、跪舔这只手。
西门庆非常不愿意!
他不愿意自己的手被朱肉肠舔舐得黏糊糊的,唯一一种情况可以让他的手指黏糊糊的,绝对不是这种时候,这种场景。
那是一种温馨、舒适、动人的环境!大道所向,无可比拟!
他不愿意和朱肉肠在这里待到天长地久,他一脚踹在朱肉肠肥硕的屁股上,将杀猪刀递给他。
“今天你要是没有杀到五十个金兵,今晚休想上桌喝酒。”
朱肉肠爬起来,接过杀猪刀,“王爷,别说五十个,一百个我也去杀了。”
西门庆拍了拍朱肉肠的肩膀,“滚吧!”
“得咧!”
朱肉肠提着杀猪刀,屁颠屁颠地跑了。
完颜兀术一刀逼开吴三桂和杨宗保,对于这三人,完颜兀术有信心在一百招之内将三人杀死。
只是他发现身后的情况有些不对。
他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危机感传来。
完颜兀术回头一看,一个身披白袍的俊男男子出现在朱肉肠的身边。
来人腰间挂着一把青虹剑,手中握着一根金枪,骑着一匹照夜玉狮子马,正在看他。
“西门庆,你还没有死?”
西门庆嘴角一扬,“死,有时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更何况,你们这些金狗还没有杀光,你们还没有从我们龙国的土地上滚蛋,我怎么能死?”
完颜兀术冷眼看着西门庆手中的金枪,这金枪金光闪闪,霸气十足,枪尖上光芒闪烁,传出阵阵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你这是什么枪?”完颜兀术是个练武之人,实在没有忍住发问。
西门庆举起手中的金枪,“这是你临死前的最后一个问题,我倒是可以满足你!”
“此枪名为霸王枪,枪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九九八十一斤,枪锋锐利,点到必死,枪身巨重,扫到必亡。”
这时身旁的典韦突然拍手鼓掌说道,”好枪,王爷威武!“
西门庆尬笑了一下,“韦哥,没有这么夸自己的!”
“我都没有将这完颜兀术杀掉,现在称不得上威武。”
论捧场高手,还是要数李达天和燕青二人。
李达天深知官场之道,说话、安排活动,让人觉得很舒服。
而燕青深知为人处世之道,善于察言观色,会接话,会捧哏,会来事。
有这二人在场的地方,绝对不会让人产生一丝尴尬或不适之情。
李达天是连老婆、小妾都能分享出来的人,谁又不喜欢这样的人呢!
朱肉肠呢,基本上就是个混球,你打他十军棍,他还是这般死皮赖脸的。
而典韦心眼是好的,只是他更善于的是抢人头或者弄鞭、扯蛋之事,虽然有心捧场,毕竟词汇量还是有限。
完颜兀术见这主仆二人开始聊天,完全不将自己放在心上,便要动手。
而周边已经开始混战,完颜娄室已经率兵与吴三桂、杨宗保、朱肉肠等人战成一团,暂时还分不出胜负。
看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