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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一扯之下,整张皮下来了几厘米。
然后脱不动了。
需要一手拉着皮,一手将隔膜切离。
将驯鹿放在屋里是个明智的选择,蜕皮过程顺利了许多。
而猎物的身子露出一半,妮妮伸手戳了戳。
“都是瘦肉诶。”
“对,鹿类的脂肪都比较少,老王你等会处理的时候,这些脂肪都别浪费,得收集起来。”
“好的。”
整整花了两个小时,宁放才将整张驯鹿皮相对完整地取下,期间,还是弄破了一些地方。
拿来垫背,关系不大。
“剩下是不是要把上头的组织给去掉。”妮妮问道。
“对,咱们条件有限,先洗一洗,然后去掉组织,这点很重要,否则过几天,就烂了,整张皮要是沾了味道,就废了。”
“交给我吧。”妮妮接了过去。
“等会我来帮你。”老张又去对付鹿茸。
“肉还是一样,切小块,熏,烤都行,保存起来。”
宁放去到河边洗着手,妮妮拿了点草木灰过来,可以去除手上的油。
“那咱们中午先吃内脏吧。”
“都行,你们看着办,我要回去补觉了。”
“宁放我有个问题。”
宁放停下脚步转身:“咋了?”
“你俩昨天是背着猎物回来的,估计路上都在流血,不是说,野兽对于血液嗅觉很灵敏么?
我不是诅咒啊,只是万一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有个计划。”老张虚心求教。
“哈!”宁放笑了笑:“灵敏,和神,是两种概念,狗的鼻子灵吧,你看电视里的警犬,不也是得贴着箱子才能闻到味道,邻居要是关起门来烤肉,你家的狗都不知道。
咱们的林子有多大,十四万公顷,你运气好,露天烤肉,也不会有动物来打扰。
血腥味而已,又不是啥浓缩的化学物品,没那么夸张。
当然了,我们也准备了火把,拿着斧子,运气背了,喝凉水都会呛着。”
说完,他摆摆手,着实是没啥精神,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大本营。
脱了衣服,上了床。
正要躺下,一看老胡没心没肺地打着欢快的小呼噜,没忍住,爬了过去。
啪!
给他脸上来了一下,然后迅速躺下。
老胡醒了过来,一脸迷茫地看了看四周。
“做梦了么?”
说完,又躺了下去,立刻睡着。
“笑着笑着,有点心疼了。”
“认为是在做梦。”
“太累啦,走了十几个小时呢。”
“换做我,应该会选择退出。”
宁放刚离开,老张就开始说起好话,将他一顿夸。
妮妮笑了:“他在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呢?”
“这不是怕他骄傲么,还能继续努力。”
“好啦,别聊了,我都快忙死了,都来帮忙。”
一整只驯鹿,哪怕取了内脏,剥了皮,个头还是不小。
尤其上头肉的颜色,粉红有些夸张,和新鲜的牛肉一模一样。
大概平时经常逃命,用人类的语言来说是在锻炼,只是用眼睛看着,都觉得味道特别好。
老王得先把整头鹿分解,完毕后,将肉切片,这样熏制的效率才会高,一整块,三天都透不了。
其他国家的粉丝们则是羡慕不已。
自家的选手啥时候才能为了肉发愁呢。
国内,今天是周末。
小兰陪着母亲看了一会电视,便回了房间开始学习。
舅母见宁放睡觉去了,也不关心播什么内容,准备打扫卫生。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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