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人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女人喊住她,“杨柳?好巧。”
杨柳愣了。
“我是方语蓉啊!”
杨柳缓缓回神,方语蓉不是自己的大学同学吗?
印象中,她是一个长满痘痘,身高158,体重过130斤的小胖子,没想到岁月不仅是把杀猪刀,还是一把美容刀,方语蓉竟变成眼前身材苗条,妆容精致的美女。
“没认出,你漂亮了。”
“呵呵,哪的话。”
两人大学时代并无太多的交集,随意说了几句,杨柳准备离开。方语蓉倒是沉浸在自己越来越好的氛围之中,还想拉着她多聊几句。
是的呀。越来越美的人,总是沾沾自喜自己的荣耀。
“对了,这周日的同学会你来的吧?”
方语蓉不提,杨柳都快忘了这周日是大学同学会。
“来,来的。”
“成,到时候我们见。”方语蓉想了下又问:“对了,我都没你微信,加一个呗,我记得你在律所上班,我有个朋友遇见难题,回头我让她联系你。”
杨柳摇头,“我已经辞职很久了。”
“辞职了?那你在哪高就?跳槽到更好的地?”
“没,没有,我现在在家里当全职太太。不工作了。”
一阵异常沉默。
方语蓉:“哦,哦,不像你啊,哈哈,我记得你以前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辩论社的金牌辩手,但凡学校有什么活动,什么大型比赛,你总是冲在第一线。我以为你这种人,只会往前冲,不会留恋于家里……不过,我相信,你肯定是嫁给了很好的人,所以才会安心在家当全职太太,不像我,到现在都没着落呢。”
成年人的交流,总是充满各种隐喻。
此时此刻,杨柳就感到方语蓉一股子志得意满的得意。
大学的成就不代表将来的成就,人最大的变化就是不断变化。
杨柳现在处于落寞,与自我骄傲的方语蓉是截然不同的。
虽然杨柳不知道方语蓉到底在骄傲什么,但人家就是傲气,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方语蓉现在衣着考究,背着名牌包,看得像是混得很好。杨柳无意深究,匆匆说了几句就告别。
回到座位上,两个娃打打闹闹,眼前美味的食物让她食不下咽。
王高朗问:“怎么了?”
杨柳摇头,忽地又问:“你还记得方语蓉吗?”
杨柳和王高朗是同校不同系,他哪记得什么方语蓉,又不是他们学院的。
“就我们班的,那个长得脸上都是痘痘的,每次你来找我的时候,她都坐在窗户边的。”
“这形容,我更看不见了。”王高朗又说:“不记得,真不记得,你们班那么多人,你提她做什么?”
“没什么。”
杨柳知道,即便自己说出个一二三,王高朗只会笑她过于敏感和好强,一家子和和睦睦才是幸福,有必要去较真那些吗?
但对于杨柳而言,有必要。夫妻那么些年,她越发觉得自己和王高朗是不一样的人,她信仰和崇尚的东西,在王高朗的眼中是歪门邪道。王高朗只喜欢追求自我生活,名利于他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
周日,在华庭酒店举办同学会。从酒店一楼就拉起了红布和红地毯,杨柳由服务员带到包厢门口,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
杨柳坐了一会,觉得无聊。同学会之间,现在是谁混得好,谁讲得大声,生怕周遭的人不知道,那些混得不好的,寂寂无声。众人不断给混得好人敬酒、敬茶,有些是图个混熟,有些则是跟着罢了。可谓是众生百态,精彩绝伦。
她懒得理会,不合群,显得格格不入。她只是在想,如果当时没辞职,现在在饭桌上意气风发的会不会是她?
众人都以为杨柳现在在律所混得风生水起,实则没有,她早就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