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吗?”
“对不起,是我用错词了。”
然而被打倒的士兵,很快又爬起来,甚至那些被杀死的士兵,也慢慢站了起来。
“法修斯基,敌人太多了,我们进去把那家伙绑走。”
然而他们进入房子时,格尔斯与亚克已经走了。
“格尔斯,真不用管他们吗?”
“邪灵是冲着我来的,只要我走了,就不会再有邪灵对付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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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这叫调虎离山。”
事情并没有如格尔斯想得简单,虽然他们走了,邪灵是没有增加,但原本就有二十多人,就算他们两实力不凡,但好汉敌不过人多,两人只好果断杀出血路,然后追着格尔斯。
“你们跑那么快干什么?”
格尔斯听到左手边有人声,马上拨出巨剑,正对着声音的方向。
“好棒的身手,难怪费伦明哥大人经常说我们没有一个人是你的对手,不过,我今天要证明,至少我比你强。”
“哼,不就一个卖友求荣的家伙,被这样的人看上,是我人生最大的污点。”
“大人真是料事如神,他说过你会这样说。”
格尔斯也不多说,提剑杀将过去,而对方同样是一把巨剑,而且是黄金色的巨剑,“当”的一声,声音传出很远,而格尔斯的左手虎口却渗出了鲜血,而对方却稳稳地站着,但他并没有进攻。
“怎样,人类的身躯根本没有办法与我们想比。”
“是吗?”格尔斯射出十数道光线,然而,轻蔑的男子已经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发现自己被射中的地方,开始冒出黑烟。
“可恶,你这是什么东西。”就这里,露尔丝他们也走到来,见到一个巨大男子身上冒烟,也非常奇怪,但他们是来抓格尔斯的,所以也停下来,拨出剑。
“你们两个人类也是要找死的吗?”
“人类?难道你不是吗?”
“哈哈哈,受死吧。”男子一个箭步,轮动着巨剑,砍向露尔丝,如果不是格尔斯及时,把她推倒,这一下,已经断为两截了。
“你的对手是我。”这时格尔斯剑交右手,然后,一剑劈出,男子的剑被砍去了三分之一,而格尔斯的剑也缺了一个大口。
“怎么可能?你竟然比我的力量还强。”
“还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受死吧。”
但男子,并没有接招,而是后跃,一跃便跳上了一只巨鸟身上。
“格尔期,我叫朗拿度,记住我,我才是你的对手,只有打赢了我,你才有资格和费伦明哥大人战斗。哈哈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