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讲,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一个好人很难和一个坏人走到一起成为朋友。
而一个好人遇上另一个好人,有很大可能两者能成为朋友。
好人总是相似,没有谁会讨厌自己。
陆岐不指望自己能和九色鹿成为朋友。
能让他认识记住自己,有个好印象就行。
他认为自己可以模仿九色鹿,来达成这个目的。
也就是做好事,行善举!
陆岐看着远处青石上的九色鹿,眼神微凝,心中默默盘算着。
鹿群中的一角忽然发生骚动。
陆岐转头看去。
一只长着鹿角的成年雄鹿在驱赶一只小鹿,试图霸占小鹿脚下那一块鲜嫩的青草。
弱小可怜的小鹿被驱赶到一旁,双眼湿漉漉,受了委屈,呦呦鸣叫着。
但迟迟不见有母鹿出现,护住小鹿。
有九色鹿在,也许豺狼虎豹伤不了鹿群的鹿,但伤寒病痛却可以。
这只小鹿的母鹿可能就是已患病或因其他原因死掉了。
否则母鹿听见自己小鹿的哀叫,不会不出来。
“持强凌弱,这可不好。”
陆岐眯了眯眼,猛然跳出,一头撞去。
他体型虽小,看上去和赶走小鹿趾高气扬吃着青草的成年雄鹿差距巨大,但力量却不小于任何一头成年雄鹿!
雄鹿却被撞得一个趔趄,险些被撞倒,侧着退出数步才稳住身体!
呦!
雄鹿转过头,它看着险些把他撞倒的陆岐,愤怒的嗥叫了一声,蹄子狠狠的刨着地,头微微低下,将两只如树杈般的鹿角,顶在前面。
其他鹿都惊慌的远远退开,似乎怕被误伤。
陆岐知道看这只雄鹿的架势,已然发怒,想和他斗角。
所谓斗角,即是头上生角的走兽,以角相抵而斗!
被一只鹿,尤其被一只未长大的小鹿当众撞了个趔趄,雄鹿深深恼火,它要捍卫自己尊严,告诉鹿群其他鹿它不是好惹的。
否则鹿群中其他雄鹿都不会再把它当回事,雌鹿寻求配偶时恐怕也不会再考虑它。
丛林之中,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此乃十分残酷的事!
陆岐作为一只小鹿,头上尚未生角,不过他也不怕什么。
他走到雄鹿对面,同样把头微微低下,做出一副斗角的架势。
周围的其他鹿,虽退出了很远,但都关注着这场即将发生的斗角。
呦!
场中,雄鹿蹄子用力在地上刨动着,两只眼睛死死盯着陆岐,鼻孔里喷出灼热气息。
忽然他发出一声低沉的鹿鸣,四肢踏地身体陡然而动,鹿角顶在前面,宛若一辆战车,凶狠撞去!
一声鹿鸣,算是宣布斗角的开始。
陆岐四蹄猛的蹬地,矫健身形如一阵风般窜了出去。
两道身影迅速接近!
周围的鹿包括那只被霸凌的小鹿,双目都紧紧盯着场中这场斗角,想知道谁是胜者。
快要撞上之时,陆岐一下从地上跃起,用头狠狠撞去!
嘭!
沉闷的一声!
刚猛的头槌正好命中雄鹿双角中间的脑门。
它脑袋如遭重击,四肢无力,向后踉跄退去,一下倒在地上。
周围的鹿有些惊讶,全然没想到被撞得后退倒下的是雄鹿,毕竟陆岐和它体型差距太大了。
在它们认知中,同类之间,体型往往就代表着力量与强弱。
刚才那一撞,陆岐从侧面撞击毫无防备的雄鹿,雄鹿被撞得侧退而去,有取巧之嫌。
这回不同,正面对撞,纯粹力量的比拼,强就是强,弱就是弱,没有任何取巧的可能!
但雄鹿还是输了,这简直颠覆群鹿的认知,都用惊异目光看着陆岐。
雄鹿不甘心的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