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走了,七爷恨的冲他们背影狠狠呸了几口,又顺手砸了手里的杯子。
广禄问成安,“他身后的汉子极阴险,他是谁?”‘
成安道,“便是那日追贼时遇到的瘦脸汉子。奴才后天查过,竟就是前面割了头的阿敏的亲弟弟,名字叫塔拜。如今跟着贝勒,也带兵,说是很得贝勒的青眼。”
广禄道,“这个人古怪,我是不信勒尔贝会说鸡鸣狗盗这样的话。瞧着,勒尔贝很是倚重于他。”
“王爷说的是,奴才打听道,如今贝勒是事事都要听他的主意。如今在贝勒手下,都是他说了算。”
广禄道,“即这样,这个人可要留意。”
杏臻在那片孤林蹓跶,这片林子极妙,虽是小小一片,可要藏上八九个人,外头也是瞧不出的。
婢女陪着她,劝着,“大冷的天儿,姑娘略呆会儿还是早点回去吧。别又在这儿碰见那个野霸王。”
上次的事她没忘呢,姑娘就从这儿被劫走,活活吓得她一个晚上没睡觉。
杏臻极目远眺,这里去围场不远,她的疑窦解不开,想去围场瞧瞧去。
可她自己是进不去的,所以在这里等一场偶遇。
远远的,有马蹄声传来。
她立即跳上马,打起鞭子拼命奔过去。
塔拜从行辕回来,被勒尔贝狠狠训斥了一顿。其实他知道,勒尔贝只是因为在广禄那里折了面子,一肚子气无处发泄,才拿他出气。
勒尔贝差点没拿鞭子抽他。
他心里恨恨的想着那条朝他头顶扫过来的鞭子。要不是旁边人拦,那鞭子便抽到他脸上。冬日的鞭子,不用很使力,只消落在他脸上,定然是一道深深的疤痕。
他恶狠狠的在心底诅咒勒尔贝。
若是哥哥还活着,他一定要帮哥哥拿下王爷的顶子。勒尔贝,又是什么东西,在他面前至多是一只咬人的狗!
想到狗,他热血沸腾,他的围场里,他的那几只饥肠辘辘的大獒,就是他的利器!
他该让他的大獒扑向勒尔贝,活生生吞咽了愚蠢至极的他!
他知道人这辈子,路不能错。他以前要是能明白这一点,如今不至于在人下苟且偷生。
哥哥,想起哥哥他就恨不得立刻撕碎了小简王鄂扎。
愤怒是一股奇怪的力量,可以让他屈身人下,也可以让他心底聚集起巨大的力量——他要毁了喀尔喀,为自己的哥子陪葬!
如今的自己已经能做到,再等两天,仇怨就会以血腥了结。
他有足够的耐心等来这一天,垂涎着马上到手的猎物,他想着就极兴奋。
所以,方才自己有些忘形。他望向怡亲王广禄时,将自己的鄙夷和狠毒都暴露了。
为了这个,他被勒尔贝责骂时,一点都没反抗。
他在责备自己。
也许就那一眼,广禄就会起了戒心。
广禄的能耐,他是听说过的。也在谷口那次刺杀时验证了。
他拿广禄当对手,不是一天两天了。面对广禄,能激起他深彻的欲望。征服这样一个对手,能让他血液里留下巴图鲁的印记。
所以,他覆上杏臻时,心里有更大的兴奋,惶恐,得意,和成功的惬意。
他占了广禄的女人,这是他最得意的事。
远处有人影晃过,纵马的瞬间,他嗅出熟悉的味道。
塔拜的马在草原上也算数一数二的快,可那影子三纵两纵间,将他甩在了后头。
前面隐隐到了围场,他心底涌起一股得意。这是他的地盘,她躲不掉了。
就在他准备错身而过时一把抱她过来时,前头狂飚的马突然腾空,马上的女人摔落了下来。
他拼死勒马,马前蹄扑天,几乎把他甩了出去。
地上的人没了知觉,沉沉的倒在雪窝子里。要不是厚厚的积雪,女人便没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