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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 打孔家店(2 / 3)

。到了7月,他又以“我的儿子”为题,写了一首白话诗,抨击“孝道”;登在《每周评论》上,诗末写着他对儿子的教训是:“将来你长大时,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诗一登出,有位叫汪长禄的看了很不高兴,他认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因此写信责问胡适,为什么“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胡适便写了《再论“我的儿子”》,答复汪长禄,说:“我的意思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至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至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与胡适这几篇文章大致同时,鲁迅也发表了著名论文《我之节烈观》和《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而且论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

“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什么时候,读到鲁迅《我之节烈观》这些犀利的字句,都不能不心悦诚服。

细细读一读他们两人的这几篇文章,不难看出,他们当时攻击的目标完全一致,论文的见解相近,发表的时间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彼此配合。由此可见,胡适与鲁迅,在五四时期,是站在同一战阵里,向着共同的论敌,进行共同的战斗。

胡适对孔丘,也作过直接的激烈攻击。当时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吴虞,文章尖锐泼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编成《爱智庐文录》二卷,带到北京来,请胡适作序。胡适欣然允诺,在序言中,对吴氏反孔的精神和业绩作了高度的评价,说他打扫“孔渣孔滓尘土”,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

胡适在序言尖锐抨击孔丘,指出:“这个道理最明显,何以那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都不挂别的招牌,偏爱挂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为二千年吃人的礼教法制都挂着孔丘的招牌,故这块孔丘的招牌——无论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来,捶碎,烧去!”

在胡适看来,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条,正是几千年来种种吃人的礼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从根本上扫除吃人的礼教、法律、制度、风俗,就必须把孔丘这块招牌“拿下来,捶碎,烧去”!这种决断的态度,不容商量的气概,充分表现出了五四时代的胡适,“打孔家店”的战斗精神。

《吴虞文录序》,是胡适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适还热情地赞誉吴虞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备至,无以复加。有史家考证,胡适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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