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对某个问题的认识,有不同的见解,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同意见的各方,很可能谁也无法说服谁,更何况总有人要带着“花岗岩的脑袋去见上帝”。
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主社会,应该能够使各种不同见解,有权力有途径表达,如果他们有表达的愿望的话。
问题在于:第一,表达意见的人们能够通过和平的方式,也就是行为的合法性。第二,别的人用平常心对待这不同意见的表达,不能见到有示威游行就好象出了多大的事,甚至认为是天下大乱。第三,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同主张、诉求不同的人能够相互包容,能够在一起和谐共处。所谓,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力。
我们可以看到,在五四运动中,虽然也有一些过火的行动,比如火烧赵家楼,比如痛打驻日公使章宗祥等,但总得说来还是采取和平示威的方式。要知道,在封建专制下,民众可是或者是逆来顺受、俯首听命,或者是揭竿而起。应该看到,从“公车上书”,到立宪的情愿活动,再到五四运动这样大规模群众运动,历史是在前进的。
另一方面,在当局层面。在五四运动中,血腥镇压的可耻行为是有的,比如在山东和湖南。但是,同样在总的方面,还是较为理性和克制的,特别是徐世昌的中央政.府。
五月四日和五日,钱能训总理在官邸召集紧急会议。有人建议解散北大,教育总长傅增湘当即表示拒绝副署这个命令。有人主张撤北大校长蔡元培的职(因蔡元培是五四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之一),傅增湘也同样予以拒绝。
对于这个空前未有的学.潮,总统徐世昌一直是主张采取缓和手段的。五月六日他以大总统名义发布了这样的命令。
令云:“北京大学等校学生,纠众集会纵火伤人一事,方事之始,曾传令京师警察厅调派警队,妥为防护,乃未能即时制止,以致酿成纵火伤人情事。迨经警察总监吴炳湘,亲往指挥,始行逮捕解散。该总监事前调度失宜,殊属疏误,所派出之警察人员,防范无方,有负职守,着即由该总监查明职名,呈候惩戒。首都重地,中外具瞻,秩序安宁,至关重要。该总监职责所在,务当督率所属,切实防弭,以保公安,若再有借名纠众,扰乱秩序,不服弹压者,着即依法逮捕惩办,勿稍疏驰!此令。”
第二次南北和谈的北方总代表朱启钤,也有一电拍给国务院钱能训总理:
“钱总理鉴:北京大学等各校学生,闻因青岛问题,致有意外举动,为维持地方秩序计,自无可代为解说。惟青岛问题,现已动全国公愤,昨接山东省议会代表王者塾等来函请愿,今日和平会议开正式会,已由双方总代表联合致电巴黎陆专使及各专使,代陈国民公意,请向和会力争,非达目的不可签字,已将原电奉达。各校学生本系青年,忽为爱国思潮所鼓荡,致有逾越常轨之行为,血气戾事,其情可悯。公本雅尚和平,还请将被捕之人迅速分别从宽办理,以保持其爱国之精神,而告诫其过分之行动。为国家计,为该生计,实为两得之策。迫切陈词,伏维采纳,不胜企祷之至!”
有记载,北京政.府鉴于事态的扩大和严重,为缓和计,遂于五月七日由警察用汽车将被捕的学生们送回各校。北京罢课的各大专学校,由于被捕学生已经释放,乃终止罢课。
章宗祥被学生痛打了一顿,头青面肿,腰酸背痛,住进医院擦伤消毒,也一肚子委屈。
对前来看望的朋友发牢骚说:“中国从前清起就一直是借外债,借外债既不自我开始,更不是我一人经手,何况今日借债,自有总统总理负责。我不过奉命行事,首当其冲,现在竟因此指我卖国,真是太冤枉了。我出力借债是为了拥护段合肥的武力统一政策,怎知带兵的将军领了军饷归入私囊,今日要开拔费,明日要特别费,外债借了就光,国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