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诛心的性子,我看以后谁还敢娶你。”
老人笑着回嘴,看向宋晴的目光满是慈爱。
“不娶就不娶,老娘还不爱嫁呢,再说了,老师您不是还有一个儿子么?实在不行,您可怜可怜我,让您儿子收了我,为民除害?”
宋晴看见老师,郁闷的心情一扫而光,有点小得意的她放肆惯了,不知不觉就戳到了老师的痛处。
失踪多年,一直下落不明的妻子跟儿子,这可是医学界大拿万锦城的大忌。
老头脸色有些灰败,许是又想起了某些伤心的往事。
宋晴反应过来后,赶忙吐了一下舌头,乖巧地道歉:“对不起啊师父,我就是看见您高兴,不是故意提他的。”
“没事,反正这么多年了,我也已经习惯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万老爷子还是转身,挥手让宋晴随自己进来。
宋晴乖乖丢下拖把,跟着老头走进实验标本存放室。
医学院嘛,标本全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心肝脾胃肾,拿黄色的药水浸泡着,显得有些渗人。
老头跟宋晴却都显得毫不在意,闲庭漫步一般在实验室里喝清茶。
万锦城这位早已功成名就的大师级人物,本就是为了躲避不必要的人际交往,才会跑到医学院当一个不引人注意的扫地僧。
却因为一次多嘴,被宋晴抓到了小辫子,因而被对方认出了身份。
万老跟宋晴,两人属于忘年之交。
加上宋晴的医学天赋实在是优秀的过分,在万老的软磨硬泡之下,宋晴这才勉勉强强把称呼从兄弟换成了老师。
其实,以宋晴的天赋,万老觉得自己能教给她的东西早已不多,可惜他妻儿失踪多年,名下又无得意的门生,南城赫赫有名的中医万寿堂一时竟没有人可以继承自己的衣钵,这才把主意打到了宋晴身上。
为了把宋晴这只小狐狸骗到万寿堂实习,万老这把老骨头已经跟她软磨硬泡了好几个月了。
可惜,宋晴太忙了,实在是顾不上老爷子的衣钵问题。
“小晴,老头我不跟你开玩笑了,去万寿堂实习的事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
万老一套优雅干净的泡茶流程表演完毕,便将第一杯大红袍递给了宋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