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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千人千味(1 / 2)

小舞将头靠在唐绯的胳膊上,有些后怕地说道:“小姐姐,还好我醒来遇到的是你和小北哥哥,若是那些科技或者医学狂人,我就惨了!”

小北哥哥给自己看了那些狂人的电影,吓死宝宝了!

唐绯直接翻了个白眼,说道:“我相信惨的人绝不会是你。”

某个小孩好像忘了,一大早是谁要去敲碎郭磊的那个塔?

小舞:“……”

原来小姐姐真的不是绯绯姐,若是她的话,会说,谁敢欺负你,我就去将他做成脍炙喂乌鸦!

对哦,那只讨厌的臭乌鸦哪里去了?

唐绯拿起樱桃来吃,将核吐到海水里,很有雨打沙滩的意境。

小舞看着有趣,又拿出一盘樱桃来,同唐绯一样,将核吐到海水里……等回到华夏,让唐泽去找那只乌鸦。

嘴呢,确实有点欠,不过不说话的时候,还是一只不错的鸟。

“小姐姐,你若不是绯绯姐,为什么白泽会跟在你身边呢?”小舞侧过头,疑惑地问道。那只老山羊,奸诈狡猾,无宝不落,不可能做无用功。

“等见面的时候,你好好问问他。”唐绯轻描淡写地说道。

唐泽是跟在爷爷身边,不是自己,原因只有他自己清楚。任何无端的揣测,除了自添烦恼外,没有任何益处。

傻子才去做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

陆洵坐在沙滩上,看着堤坝上的身影,说不伤心绝对是言不由衷的假话。去哪里定居,需要由别人来通知自己……早饭时刚说过自己要在吴中忙些事情,她的喜欢太浅。

不是不能将阮郎归搬到南都,只是仍然希望由她来告诉自己,要定居南都。

自己在这黯然神伤,她在那里欢快地吃着樱桃……爱情里,先动心的,注定只能是输家。

“小姐姐,姐夫的情绪好像比我还低落。”小舞看了眼沙滩上的陆洵,小声说道。

唐绯微微鼓着腮,不想说话。某人说温柔不适合自己,书上说爱情会让人盲目,爱的人做什么都很可爱……昨夜雨骤风狂,今早就嫌自己吓人。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也许这次回去,他就会发现,还是那个初恋最适合他,进而提出离婚。

网上说女人太主动,容易被抛弃。男人都喜欢有挑战性的,或者柔弱不能自理的,需要他去征服的,或者保护的女人。

……最是人间留不住,那就放手好了,至少没有变得面目可憎。

“我们回去吃午饭,我做烤肉拌面给你吃。”唐绯眨了下眼睛,在全国离婚率逐年快速递增的情况下,离婚没什么大不了的。

至于以后,一切随缘,也许过几年审美水平不一样了,大家喜欢更直白的相处方式。

小舞收起樱桃,开心地站起身来,将手放在唐绯手心,带着她瞬间回到别墅里。

“嗯?”唐绯将手指搭在小舞的手腕上,发现自己给她下的印记松动了一点,笑道,“原来你的实力会随着长大越来强,难怪昨天那么乖巧地站在那接受手印,也是小淘气包一个。”

现在想来,自己小时候也没有多怪,唐先生和董小姐应该也很头疼。

“小姐姐,我能瞬移是因为空气中有水。”小舞扬起小脸,乖巧地说道。“绯绯姐当年把我封在贝壳里,就是为了让我能遇到危险时,随时能跑掉,别人又不会注意到我。”

龙宫里的贝壳都是那种灵玉的,这种普通的贝壳,也就小北哥哥会好奇地搬上来,而自己又没感觉到危险的信号,便没逃。

等离水面越来越近后,感应到小姐姐的气息,更不会逃走。

唐绯用手指轻弹了下小舞的额头,说道:“你看电影玩,我去厨房做面,好了叫你们。”

“我可以看着小姐姐做饭吗?”小舞抱着两只小胖手,软萌地说道,“绯绯姐不会做饭呢,有一次想煮杯茶,火烧三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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