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颜回到了她那个35平米的出租小屋。烧烤店离她家并不远,但是她还是叫了一辆出租车。看着家中沙发上胡乱堆成一团的衣服,她按了按太阳穴,将每件衣服铺开了,叠好,放在一边。
曾颜从来都是不拘小节的一个人,这点从她脏乱的房间就可以看出。她的心思也不是很细腻,但是对工作很认真,毕竟也是一个秘书,她有一定的工作实力。
然而不拘小节、心思不细的她,却喜欢苏毅哲。
什么时候开始的?大一?大二?记不清了,或许更早。
或许在初中那时,就已经喜欢上了。
曾颜搞不懂苏毅哲那人有什么好的,但她就是喜欢。他长得绝对不算帅的,身材高瘦,就是很普通的那种,把他扔进人群里,大概一眼不会看出来这个人是苏毅哲。
也许,是苏毅哲的性格?一副乐天派的样子,好像天塌下来都和他没关系,而且还很痴情。他很喜欢林湘望,除了工作外,整个世界仿佛就只有林湘望一个女人。
林湘望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的,曾颜自认比不过她。然而曾颜同时觉得,林湘望的性格啊什么方面,绝对比不过曾颜。如果自己能够多表现表现,苏毅哲能够多注意自己,说不定下星期和苏毅哲领证的,能和他谈婚论嫁的,就是曾颜了。
但是曾颜……不敢奢求。比起自己占有他,她更喜欢看到他开心。结果导致自己越来越卑微。甚至给他搭桥牵线,为了让他能够追到……曾颜的情敌。
最后一件衣服叠完,曾颜瘫倒在沙发上,用双手捂住了脸,她的脑海中浮现的,是苏毅哲高瘦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再见,曾颜。对不起,还有,谢谢你……”
苏毅哲你个混账!你个骗子!你个没心没肺的傻逼!
你真的好狠心!
去你妈的再见!滚你妈的对不起和谢谢你!你会这样想?
以后都不会见?谁要见你!
我想问候你全家!
曾颜在心中喊出这些话,她想止住泪水,可泪水不决定给她面子,从她脸颊划过,打湿了她捂着脸的双手。
你也永远不会再看见我!
苏毅哲回到家,锁了房门,在桌上见到了一张便签。
便签是粉色的,上面勾勒出一朵以金色描边的玫瑰花,玫瑰花的颜色自然和便签的颜色是一样的,还发出清新香甜的玫瑰花香味。苏毅哲很眼熟这张便签,这是他大四时送给林湘望的,那时他没什么钱,却懂一点浪漫——比如,粉色玫瑰花的花语中有“青涩甜蜜的初恋”,虽不及红色玫瑰花开得那样艳,但也代表了“永远的爱”。那时苏毅哲正和家里闹矛盾,结果爸妈就只给他一点点生活费,他不得不省吃俭用,还得勤工俭学,才买了一这样的便签——因为他买不起真花。
他记得,林湘望说很喜欢这种便签,要留作纪念,藏着不用。
但是他面前的,的确是一张当时他送给她的便签。
他拿起便签,女友端秀的字迹映入眼帘:
“谢谢你,陪我走过了很多年。
这些年来,你向我证明了,你有多爱我。
但我记得,今天是我们相恋的四周年纪念日。
下星期,我们就要领证了。
你不仅忘记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
你还在这天宣布了公司破产,完全不顾我们的未来。
你没有心。
谢谢你,不过,再见了。
我很理智,不会因为一个已经不爱我的男人陷入纠结的泥潭。
我希望你也能理智一些。
答应我,分手吧。”
苏毅哲念出了最后一句话:“‘答应我,分手吧’……分手……”
他没有注意到自己颤抖的声音,也没有注意到自己拿着便签的手也在颤抖。
四周年……相恋……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