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荞定定地看着那单子上的数据,半响后,才咧嘴笑了。
终究,是她赢了。
将近一年的癌症折磨,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她心中百感,说不出来的滋味。
她终于再也不用忍受病痛的折磨,终于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这一切,终于结束了。
“荞,你挺过来了。”
秦昱张开双臂,抿唇淡笑:“欢迎重生后的南荞。”
南荞毫不犹豫的扑向了他,情绪爆发。
“谢谢,秦昱。”
秦昱勾着嘴角,骨节分明的手扣着她的后脑勺,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眼角的一滴冰凉顺着高挺的鼻梁滑落。
他的小女孩,回来了。
“莫老。”
南荞从他的怀里撤了出来,眼睛和鼻子红了个彻底,她无数情感交错,一颗心悸动的无法用言语表达这份感激。
“谢谢。”
她一度哽咽,对着莫老深深地鞠了一躬:“谢谢,谢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谢谢。”
“害。”
莫老随意的摆了摆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你应该谢谢你的父亲,是他让我破例。”
“老头子,总算是靠谱了一次。”
秦昱笑说,语气也难得温和了一次。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莫
老恨恨的瞪了他一眼。
“行了,你们走吧,这半个月我的茶馆都没有对外开放,我都快要成了穷鬼了。”
他背过身去,看似满不在乎毫不挽留,但在转身的那一刻,眼前雾蒙蒙的,那略显佝偻的身影倔强又孤独。
南荞和秦昱相互对视一眼,彼此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莫老,您放心,以后我只要有时间就过来看您。”
“老头子,要不给你找个伴儿?”
“赶紧走!”莫老气的吹胡子瞪眼的。
“别再回来了。”
他丢下一句,向实验室走去。
一人,一茶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三十年了。
偶尔稀疏的来客,就像是流水般的记忆。
孤独惯了,突然耳边叽叽喳喳的,反倒是不适应了。
但不容置否的是,这半个月,却成为了他这三十年里最开心的一段时间。
他差点以为,他早已经被这个世界遗忘。
没想到,他都已经半截入土的人了,还会有被人需要的时候。
“你看着他像是七八十岁的人,但实际年龄只有六十多岁,二十年前他女儿被奸杀,一夜之间,头发花白,自此就选择独自一人来到了老城区,开了个茶馆,偶尔钻研钻研药物,慢慢的,
外面的世界就再也没有他来过的痕迹。”
秦昱看着莫老那孤寂的身影,回想起他们两个初次见面的时候,不禁轻笑。
那个时候,他还在为着一顿温饱而努力生存,机缘巧合下认识了莫老,两个人莫名很投缘,便成为了忘年交。
“父母最怕的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南荞心慢慢沉寂了下去。
“哪有人真的不需要陪伴呢。”
“我们给莫老买个狗狗吧。”
她忽然想到,眼底泛着星光的看着秦昱:“这样,也能陪着莫老,日子也不会过的太无聊。”
“好。”
然而隔天的时候…
莫老看着院子里突然多了一个小家伙,整个脸色下滑了好几个度。
他表情怪异,与那小家伙对视了好久。
“莫老,怎么样,喜欢吗?”
南荞兴冲冲地蹲在那里,自己与小狗玩的火热。
“我们叫它小米吧。”
她给小狗挠着痒痒,心中欢喜:“它的颜色也是淡黄色,或者直接叫蛋黄。”
“小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