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饭点结束后,莫竹和冯特力俩人,没像平时那样,吃完员工餐各自找个地方趴着午睡一会儿来补充体力,因为妻子的到来都兴奋着呢,各自带着去海边溜达了。
说起来,华餐厅就在风景秀丽的海边风景区,但因为众人的忙碌,还没有在沙滩上这样休闲的漫步过呢。
“嚯,好多比基尼美女呢,平时工作的时候没少一饱眼福吧?”林韵涵调侃道。
看是肯定看到过的,不过距离这么远,也看不清什么,人家也不会穿着比基尼来店里吃饭啊。
“想啥呢?我们多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emmm,那你想看比基尼嘛?”
“不想!”想看是肯定想看的,那属于本能,但莫竹的涵养,哦不,求生欲,让他知道不能说想看。
说不想的同时,还能扯出个理由:“我们华夏是一个委婉的民族,这种太过直给的,我欣赏不来!”
林韵涵抓着他的手笑了笑,凑近问道:“那要是我穿呢?”
莫竹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回应道:“那就更不行了!我老婆的身材不给别人看!等会,你说这意思,不会是你要来海边,买了比基尼吧?”
“我就知道你这个晋省醋王,不会让我穿的,所以我也没花那钱,不过徐姐买了!”
“切,老冯肯定也不给穿,男人都了解男人...”双标的很呢,别人家的大家希望能穿多【少】穿多【少】,自己家的希望能穿【多少】穿【多少】!
汉字文化博大精深,同样一句话,重音不一样,意思就不一样了。
林韵涵也是个传统家庭的孩子,她的短裤、短裙最短的也只有刚刚露出膝盖的那种情况,所以莫竹倒是没有因为穿着跟她讨论过这个问题。
这次算是第一次,比基尼?那哪行啊,跟穿着内衣有什么区别,内衣内衣,就是在私密的内部空间才能穿的衣服,大庭广众之下,当然不给穿了。
莫竹预料的没错,当他们俩回到华餐厅的时候,就目睹了一场辩论比赛的进行,辩题是,女朋友\/老婆在海边想穿比基尼,男方应不应该允许?
冯特力持观点不应该,辩手还有齐鸣这个同样有家室的男人。
而徐娜持观点应该,辩手还有不知道怎么被她收买的梁晶莹和叶笙笙。
女方的辩论陈词表示,他们这样穿是因为有身材可以炫耀,而且炫耀主体是其他的女孩,看到别的姑娘羡慕的眼神。
冯特力立刻站起来反对:“你这不是贩卖身材焦虑嘛?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有那么强的意志力,坚持每天运动健身?结婚这么多年还保持这么好看?”
额,辩论归辩论,怎么还夸起来了,家庭弟位确实有点低啊。
这时候齐鸣表示:“你们的出发点,说显身材是想让别的姑娘羡慕,但沙滩上不只有姑娘啊,要是我老婆去参加一个全是女孩的闺蜜局聚会,我才不管她穿啥呢,但那有男的,肯定就盯着你看嘛,心里还要歪歪一下。”
“那他又不会做什么,我跟你说,就是因为有你这种观点的人,很多男人犯了错后,大众会认为是女孩穿着的错!”叶笙笙强烈反对道。
“笙笙,你这有点偷换概念的嫌疑了,我们也没说他们要做什么,歪歪一下,我这个当老公的,心情不爽,怎么滴?”
冯特力打断了叶笙笙的发言,咱讨论的只是夫妻、男女朋友这种私人应不应该允许对方穿比基尼,而不是整个社会应不应该...这帽子就扣的太大了。
梁晶莹回道:“可是,我觉得如果哈,你牵着穿着比基尼,身材特好的女朋友,那些男的肯定都特羡慕你啊,对吧?”
“晶莹说得对!”徐娜琢磨着,这个观点她都没想到,老娘这么穿是为了让你收获别人羡慕的眼光!
“得了吧,竹子那样帅的可能还羡慕羡慕,我这样的,他们肯定腹诽,这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