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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总会想起的(1 / 2)

苏语在心中暗暗想着:鸡就算能飞上枝头,那永远无法变成真正的凤凰!贺娆,你能得意猖狂一时,你能得意一辈子吗?

就这样,可以说是阴差阳错,也可以说是凭着真本事——贺娆在这个圈子里出名了。

短短的一个星期,把酒探花的营业额直线往上翻了三四倍。目前,营业额仍旧处于持续上升阶段。各个媒体以及新闻报纸,开始争相恐后地来到把酒探花采访贺娆,然后进行报道。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贺娆这张极具东方风情的面孔,以极高的出现率出现在了各个平台上。

贺娆之所以能一时间火起来,其实主要是靠她的那首《三月桃花雪》。

其实,这首歌原本就在歌坛里有一定的地位。

之前唱这首《三月桃花雪》的是一个中日混血的歌手,名叫向日琴。

向日琴天生拥有良好的音乐素养,从小开始,她的歌喉便被无数国内的音乐节大佬所认可并栽培。从她出生到现在,这三十多年来,她的歌曲一直万众瞩目,倍受人们喜爱与认可。

这些年来,只要是向日琴的演唱会,必定是座无虚席,就算是一张位置不佳的黄牛票,都被炒到了五千多块钱,足以可以看出人们对她的爱。

但是这个向日琴早在一年多前,就因为一次意外的事故而毁了嗓子,从此再也无法拿起话筒,再也无法亮出歌喉,无数的歌迷因此倍感惋惜悲痛。

在近期来到酒吧的客人中,有不少人是向日琴的歌迷。在听到贺娆的嗓音后,他们都觉得似曾相识,有的则直接联想到了向日琴。

而后,当贺娆唱出《三月桃花雪》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贺娆的嗓音与向日琴的嗓音接近度高达90%。

也就是说,签下这份合同,可以光明正大地陪伴轩轩,也可以拿到高额的薪酬?

说实话,贺娆其实并不缺钱。

她之前在mei国画下的那些服装设计稿,如今已在全球内大卖。

贺娆每个月收的版权费、专利费,已经够她吃喝玩乐、各种潇洒了。

但是,多一份收入,何乐而不为呢?对吧?

“唰唰唰”纤细白皙的手腕一挥,贺娆签写下了自己的大名。

贺娆将合同递给沈衍之的时候,补充了一句,“沈衍之,我签这份合同,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陪伴轩轩。还有,沈衍之你真是大方慷慨啊,60万元,对你来说就像是喝水一般简单的事情吧?”

沈衍之挑眉,他将贺娆签好的文件放到劳斯莱斯上。

“你嫌多?”

贺娆浅笑,“对我来说,轩轩的时间,以及陪伴轩轩的意义……都是无价的。”

沈衍之坐上了驾驶座,然后垂头系好了安全袋。他看着车外站着的贺娆,然后伸手拍了拍身边副驾的座位,惜字如金地说“贺娆,上来。”

贺娆双手抱胸,“我可以自己走回去。”

“那你要走半小时。”沈衍之扭动车钥匙。

“无所谓。”说着,贺娆转身就要走。

沈衍之勾了下唇,戏谑地笑,“贺老师,上来。别忘了,我是你的雇主。”

说着,沈衍之摇了摇手中的合同。

当晚,贺娆照旧去把酒探花驻唱。

因为贺娆的名声越来越响,知名度越来越高。如今,把酒探花每天的客流量已经是刚开业时候的三倍了。而且,大部分的客户都是奔着贺娆去的。

甚至有不少顾客不畏千里之遥,直接坐飞机来沿城,只为听贺娆唱一首曲子,再连夜坐飞机离开沿城。

今晚,贺娆唱完第三首曲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整了。

当贺娆坐在休息室里补妆的时候,李安来了。

李安单刀直入地问,“贺娆,我听徐阿姨说,今天沈衍之跑到别墅刁难你了?”

“刁难应该算不上吧,但是,他本人就是个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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