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认识个鬼哦!
可一小把金灿灿的玉米,赵亨义却是认识的,只不过时间太久了,干瘪的厉害,估计有发霉的早早被挑拣出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种的活。
这东西可是神物啊,是主粮,和其他农作物不同的!
还有一根不长的藤蔓,携带它的异国海商说插在土里,能长出甜甜的果子……怕不是红薯?
如果是真的,红薯加玉米,能改天换地啊!
唐吉能看出来,赵亨义是真的喜欢这些番邦来的种子,但是对于赵亨义所说的自家喜欢吃,他是不信的。
唐吉隐隐感觉到,这里牵扯到一些很重要的东西,自己一时半会还品不出来味道罢了。
可不管怎么说,赵爵爷终于不再装傻了,甚至因为这些举手之劳就能从番邦海商那里寻来的种子摆明立场,愿意支持自己在唐家的发展,这些,就足够了。
哪怕赵亨义这么说,只是一个托词呢,都无所谓,支持自己就好,类似的关系,唐吉也有几个,毕竟爬到他这一步的,不可能单打独斗。
但是唐吉能够敏锐的感觉到,赵亨义和其他的关系不同,他,手里有兵。
这位赵爵爷在来琼州之前,可是就有知兵、擅长练兵的名声,那日在海口港见识过琼州团练的风采之后,唐吉心底隐隐有个念头,怕是这沿海一线,没有哪家能够在陆地上打得过琼州团练了吧?
即便大家都是吃海上饭的,到了海上,能把琼州团练那帮船都开不好的菜鸡按在海里随意摩擦,可一旦上了岸……
大家的根基,可都在岸上啊!
总不能当真还那些来无影去无踪的海盗一般,藏在无人知道的荒芜海岛上过一辈子吧?
只要还登岸,只要还在乎留在岸上的基业,那么,赵亨义和他手下的琼州团练,就不能不重视!
“爵爷,我们唐家的四少爷最喜欢诗词歌赋,对于爵爷所作的青玉案和水调歌头,那是痴迷的很!
四少爷有心想要拜在爵爷门下,又担心贸然前来不合规矩,所以小人此次前来,为爵爷带来了四少爷的一份心意,爵爷您……”
“既然是老唐你看重的,必然是少有的年轻才俊!只要不怕我误人子弟,只管送来,我悉心管教就是!
对了,这些番邦种子老唐只管搜寻,重复了也不要紧,我,很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