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三宝挎在肩膀上的破麻布袋子鼓鼓囊囊,还有血迹洇出来,他竟然真的抓到猎物了!
“三宝,你头一次进山,就打到猎物了?”
六婶子心直口快,也没顾忌太多。
“嗯,抓了三只兔子一只山鸡。”
赵三宝倒是毫不在意,笑眯眯的帮苗小玉擦眼泪,引的一帮婶子大呼小叫,说他宠婆娘宠的没边。
苗小玉羞红了脸,弯着腰低着头,躲到了赵三宝背后,早就忘了刚刚的惊慌,心里只剩一个念头,我没克夫!
“这下子好了,三宝能打猎了,以后日子就能过下去了!”
“可不是,小玉怕不是个福星吧?要不然傻三宝刚娶了她,就能打到猎物?”
“对对对,肯定是小玉有福气,旺夫!”
“这下看谁还敢乱嚼舌根,说小玉是克夫命!”
对于初次进山的赵三宝,在没有弓箭的情况下就能抓到三只兔子和一只山鸡,不管真假,大家全都归功于苗小玉,让这丫头一直紧绷的心,稍稍放缓。
对此赵三宝乐见其成,只要自己好好的,日子久了,自然不会再有人提什么克夫命、丧门星了。
只不过苗小玉心里有个疑问,婶子们都说自家夫君从未进过山,更没打过猎,他究竟是如何在没有弓箭的情况下,抓到这么多猎物的?
喧闹了半晌,让婶子们说了个尽兴,赵三宝这才在众人羡慕的目光注视下,沐浴着夕阳,带着自己媳妇回了家。
氲氤的水汽中,是苗小玉由衷幸福的脸。
三只野兔和一只山鸡都很肥硕,能换到不少粮食。
可赵三宝却非要让留下一只野兔吃,这让苗小玉心疼的厉害,她舍不得。
只是夫君说了,两个人都太瘦弱,六个妹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都需要多吃肉食好好补一补,把身子养的壮壮的,日子才能越过越好。
没有足够的调料,即便炖的很烂,在赵三宝眼中野兔肉的味道也算不上很好。
可是对于家道中落,带着妹妹们苦苦挣命的苗小玉来说,能吃到肉,能喝到肉汤,是前几天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捧着粗陶大碗,贪婪的闻着肉食的香味,看着喜笑颜开的妹妹们,苗小玉又忍不住落泪了。
苗小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的这么爱哭,以前为了养活妹妹们,她可是坚强的很!
哪怕是被人欺负,被人说是丧门星,饿的躺在地上不能动,自己也没哭过!
这是怎么了……
赵三宝端着碗,吃的唏哩呼噜,野兔特有的腥气很难祛除,他今天进山见到不少野生的调料,打算明天顺手摘一点。
自己这幅身体太过瘦弱了,想要更好的赚钱,想要带着小玉和六个妹妹活下去,想要在这大燕国活的自在,都需要强壮的体魄才行。
脑袋里的记忆并不完整,甚至七八岁之前的记忆完全是一片空白。
之后的记忆也是残缺和模糊的,自己的经历过的事情,几乎全都发生在榆树湾。
不过赵三宝能够确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并不傻,最起码智商没问题,之所以被村里人叫傻三宝,是因为自己和这个村子格格不入!
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自己虽然身在榆树湾,偏偏却游离于所有人之外,仿佛害怕和村民们接触,也不懂得如何和他人相处,唯一的依靠,是自己名义上的爹。
可私底下,自己叫他福伯。
福伯两年前就去世了,村长带着人帮忙料理的后事,所有的线索也跟着断了。
对了,自己还识字!
在这个大部分百姓时时刻刻面对饥饿折磨的大燕国,自己竟然读过书,想来小时候家里也富裕过,可惜,没什么用了。
算了,想不起来就不想了,自己今后就是赵三宝,一个想要在大燕国活命,想要活的很好的男人!
一个又一个想法从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