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苏锦湘原本就身子虚,虽然体内肥胖散的毒性已经完全清除,但是,她却并没有好生的调养过身体。
加上这一次受伤引发出高烧,一下子,便将体内所有的毒火全部都烧了出来。
想要完全痊愈,并没有那么容易。
故而,众人回京的日期一拖再拖。
眼看着,苏锦纯就要参加南山书院的女学考试了。
这段时间,苏锦纯日日都往申府里跑。
几个舅舅和三位表哥,在朝中都有公务在身,不宜在连云城久留,早早的便回了京。
陈又良倒是不要脸的,在连云城里多留了些时日,不过半个月前,也被申敏如给赶回了京城。
申家虽然家大业大,但是相处和睦,并未分家。
家中大小事务,一应由大舅母打理,二舅母和三舅母难得出门一次,便带着申明台和申明前留在连云城,一同从客栈搬进了申府住着。
家中每日都热闹的很。
苏锦湘这两日觉得精神好多了,便想着,要给锦纯多做一些好吃的,好好给她补补身子,让她在考场上,能够有足够的体力,发挥自己的才能。
只是,一打开衣柜,苏锦湘便觉得头疼不已。
她家这个四表哥,实在是太爱买新衣服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她因为病中没有什么胃口,即便每日用栾景沐为她配的药膳温补着,整个人也瘦了大约七八斤的样子。
之前新做的衣服,现在穿起来,又大了一圈。
这样以来,便给申明台找到事儿做了。
连云城里大大小小的布庄,都被他转了个遍,他把他觉得好看的料子,统统搬回了家,再找了京城最好的绣娘,天天给苏锦湘做新衣裳。
眼看新添置的一个衣柜又要满了,苏锦湘十分严肃的考虑了许多天,照这样下去,她要不要在家里再添一个衣帽间?
这件事暂且不说,就说她这位四表哥的审美......
确实有些一言难尽。
“他这么尽喜欢一些大红大绿大蓝大紫的料子?就连上面的绣花,都是大朵大朵的,看起来,每一件都像是花蝴蝶。”
云想和花想抿着唇想笑,“四少爷的审美,确实与众不同。”
苏锦湘扒拉出了一件橙色的绣樱粉色牡丹的窄袖齐腰水仙裙,放在自己的身上比划了一番,之后,一脸嫌弃。
“橙色配粉色?这个配色,真的没问题吗?”
简直是死亡配色,太恐怖了。
云想倒是颇为中肯的来了一句:“奴婢觉着,这个颜色不错,姑娘您皮肤白皙娇嫩,这样的配色的一副,寻常人都穿不出美感,但是姑娘您就可以。”
一白遮百丑,皮肤白皙的人,穿什么颜色的衣裳都好看。
这两个丫鬟,就不会说什么打击人的话。
问了也是白问。
苏锦湘放弃挣扎,“罢了,帮我换上吧,这满柜子的衣服,也就这套看起来轻便一些。”
其他的一副,都太隆重了,里三层外三层的配成套,苏锦湘,除非是参加宫宴,一般情况搞下,谁穿它啊?
可不得把人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