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里。
其实在听到汤姆逊的那句【.....肥鱼曾经说牛顿爵士这类人叫做‘此子’】的时候,徐云就想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那是在1665副本初期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为了能够获得小牛的信任。
他特意将小牛的经历与小说中的主角挂钩,引申出了‘此子’这个词。(第九章)
也正是靠着这么一手操作,徐云才正式和小牛拉近了一些关系。
只是没想到的是.......
这么一件事居然被小牛记在了自传里,甚至成为了剑桥大学一个非常隆重的仪式!
另外在评选上‘此子’的时候,台下众人居然还得含着冰块,倒吸一口气?
真·倒吸一口凉气。(我在打出倒吸以后居然自动出现了一口凉气这四个字...)
当然了。
这也从另一方面能看出小牛的地位,在剑桥真的是可以称圣了。
不过很快。
徐云的注意力便被嗷嗷叫的小麦给拉回了现实。
他转头一看。
只见小麦此时正站在浴室门边,飞快的脱着衣服,嘴里不停念着什么‘我不干净’了云云。
徐云:“......”
对哦。
这位未来的电磁学大佬,刚被一堆拿过臭袜子的手摸过来着.....
没去管脱得精光冲入浴室的小麦,汤姆逊又把徐云拉到了一边,嘱咐道:
“罗峰,虽然我就住在你们隔壁,但接下来的这段日子我可以会有些忙,不一定经常会待在寝室。”
“所以麦克斯韦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事情,还要靠你多上点心。”
“至于你们的三餐我会和食堂交代的,到时候你们想送到寝室还是去食堂吃饭都行。”
汤姆逊的这番话说的很认真,带着一股莫名的意味。
在前来剑桥大学的这路上,他已经大致摸清了小麦和徐云的性格。
小麦其实很简单。
不善交际但心地善良,眼神纯真中带着一股野性的美,一眼顶真。
至于徐云就有些复杂了。
他偶尔会在一些在这个年代可以算是常识的生活细节、或者知识上出现错误,似乎正在努力的适应一些习惯——这点主要表现在饮食方面,有些汤姆逊个人很喜欢的美食,徐云却经常以胃口不佳拒绝了。
比如用羊脂肪、燕麦和猪肝猪肺制成的白布丁。
还有用羊的心肝肺,搭配洋葱、羊油制成的哈吉斯等等,这么好吃的美食徐云居然会拒绝......
听说那些东方人都很喜欢吃动物内脏来着,看来真是有些名不副实了。
可惜徐云并不知道汤姆逊的心声,否则他起底得冒出最少三十个省略号。
天可怜见,英国的白布丁和哈吉斯用的是动物内脏没错,但问题是......
tmd的这些内脏全都没去过腥味啊......
比如咱们华夏的洗猪肺,比较精致的会先用碱和食醋浸泡,然后反复洗净污血。
直到肺叶成白色的时候才会开始准备烹制。
可英国的白布丁呢?
它的做法是将现杀后的猪肝直接搅碎制作,血水越多越好——因为血水可以用来封边。
这徐云会吃的下才怪叻。
话题在回归原处。
而与适应表现截然不同的另一点,则是徐云的性格。
他太成熟了。
并且徐云的成熟不是伪装出来的故作姿态,而是蕴含着人生阅历的成熟稳重,有些时候汤姆逊都自愧弗如。
正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