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都市言情>离婚后,成了天后的私人男助理> 第21章 还真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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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还真付钱了?(1 / 2)

在舞台上唱这首歌?

林舟想起这假妹子上次说他是歌手,而且还是一听声音就会被人认出来的那种,他不禁笑了,打字问道:

“你认真的?”

孤梅:“嗯。”

林舟觉得这人挺有意思的,要不就是在吹牛,要不就是在耍他。

很简单,你要真是那种知名歌手,那你来素人站干嘛?

不过反正现在也没睡意,跟他耍耍呗,林舟又问道:

“那你打算出多少钱买版权?”

对方没多话,直接开价:“30万。”

林舟一怔,有点搞不懂对方到底什么路数。

说开价你还真开价啊?

他感觉对方似乎不像在开玩笑,便认真地回复道:

“不好意思,我暂时不打算卖版权,不过可以卖翻唱权。”

《可惜不是你》也是金曲级别的歌,但现在他还没有成名,歌曲版权卖不出高价,现在卖太可惜了。

其实,这个孤梅开出的30万已经不算低了。

普通词曲人的歌曲版权也就几万到十多万左右,知名词曲人的歌曲版权才能卖高价。

等到林舟有名气,成为金牌词曲人之后,他的歌曲版权那就是上百万,甚至更高。

那时才是卖歌的最佳时机。

不过这个孤梅如果是真心想要唱这首歌,翻唱权还是可以卖给他的。

在蓝星,歌手在舞台上翻唱别人的歌都是要出钱的。

翻唱一次就要出一次钱。

当然这种翻唱费通常不高,看歌曲质量,几百、几千至一两万不等。

毕竟人家只是演唱一次,又不是在榜单上发歌。

林舟说可以给卖翻唱权给孤梅,也是想试探一下这家伙,看看他是不是在吹牛或者戏弄人。

结果,林舟这消息刚一发出去,对方直接就回复了:

“5万。”

林舟:“?”

你没事吧大哥,歌曲版权你出30万,翻唱一次你给5万?

你会不会买菜,哦不,买歌啊!

你这要是出去做生意,不得把自己赔死?

但看对方这意思,似乎又不像是在开玩笑,毕竟之前他和自己谈论音乐的时候还挺专业,感觉应该是个很认真的人。

见林舟迟迟没有回复,孤梅又发了一条:

“6万。”

“……”林舟有点懵了,连忙道:

“5万可以。”

他不是贪婪的人,一首热门的歌翻唱版权费真的最多也就3、4万了,毕竟人家只唱一次而已。

赚这种翻唱费词曲人已经是躺着收钱了,人不能太贪。

这时孤梅又道:“怎么付钱给你?”

林舟确定这人根本不懂卖歌怎么操作的了,咱们这合同都没签呢,你就要给我打钱了,你是不是傻啊?

林舟发了一个稍等,在手机里找一个歌曲翻唱协议的模板,略微修改一下,给对方发了过去。

他给沈瑶做了三年助理,这种琐碎的事门儿清。

“明天把翻唱协议签一下吧,然后拍照发给我。”

孤梅:“我现在就付钱给你。”

还挺急的。

林舟哭笑不得,这家伙看来是真傻,还好遇到的是他,要是碰到个骗子,怕是连腿都要被忽悠瘸了。

林舟想了想,把妹妹的银行账号发了过去:“你就打钱到这个账号吧。”

林舟的家庭组成稍微有点复杂,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姐姐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姐”,妹妹则是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小妹还在上大二,经常利用假期时间出去勤工俭学,属于很懂事的那种女生。

林舟经常给小妹打钱,对她的银行卡号码也是倒背如流。

如果这个孤梅真的要买翻唱权,那这5万正好够小妹后面几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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