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宁城指挥人规整兵器,手指点向左边,又点向右边,来来回回忙的不可开交。徐林芃像个小尾巴亦步亦趋跟在后面问东问西。
“这回算是彻底得罪了蜀云王。”黄朝提起长衫蹭到宁钰身边。
“上回已经开罪了。”宁钰捡起一柄刀,割断敌兵腰间的绳子,将刀鞘也拾起来。
“也是,小气的人,揪他一根头发跟要他命一样,非弄死你不可。”黄朝左右看了下,瞧见身后敌兵的衣裳尚算干净,抬起脚背在敌兵裤腿上擦了擦。
沾了污血的鞋背,越擦越脏。
“这场群雄逐鹿战,蜀云王必败,得罪不得罪有什么要紧。”宁钰小心翼翼将刀插进刀鞘,抱在怀里,又去捡下一把。
“哼!”黄朝怪笑着哼哼,“前两日,一个劲儿主张只抢不杀,我就知道你打的鬼主意。”
宁钰弯着腰扭头瞟向黄朝,一脸无辜单纯。
“小子年岁不大,主意挺坏,大大的坏。”黄朝不上她的当,伸出右手食指,嘴唇抵住手背,眯着眼抿着唇指她。
“你想多了。”宁钰转过头,握住带血的刀在敌兵衣袍上用力擦拭。
“本神医经七七四十九天练就火眼金睛,你小子唬得了别人,可唬不住我,今日这两万人,是你故意引来的,你还想引来更多人。”
说到“别人”时,黄朝意有所指看向远处。
顺着他的目光,宁钰看到了二哥哥徐宁城。
唬住二哥哥了么?不见得。
今日这场仗,当然是她有意为之。
为了迎接真正强大的敌人,为了与实力、毅力都更加恐怖的敌人有一战之力,比如镇西将军永平侯、东江王,必须让百姓兵快速成长起来。
作为兵,只有经历暴风雨,趟过一场场厮杀,浴血奋战活下来的才是兵。
此时的蜀云王,其主力大军被永平侯牵制,能派出围战南里的兵力有限,正适合用来锤炼未经风雨血腥的新兵。
若她所料不错,暴脾气的蜀云王定会再派兵围剿。
下一次,这支心中有牵挂的菜鸟兵,或许能成为真正的克敌之师。
但要说二哥哥一无所知?绝不是!
没瞧见他将六万人都带到了小青峰么?
尸骨遍地,血流成河。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这群一大半连鸡都没杀过的半吊子兵,第一次见识到了战场的残酷。
二哥哥是要他们牢牢记住,战场搏杀,若你不杀对方,躺下的就会是你。
所以二哥哥心里门儿清,只是不点破。
不像某人,嘴巴没个把门儿!
阳光炙热刺眼,黄朝觉得嘴巴有点空虚,从怀里掏出颗皮蛋,老花眼左右扫视,将皮蛋置于雪光铮亮的长矛尖上磕。
“鸭蛋堵不住你的嘴,要不下回给你带两颗鹅蛋?”宁钰用刚捡起来的刀,敲了敲黄朝借力的长矛。
“鹅蛋不好吃,又干又粗……”
话说到一半,皮蛋壳刚剥下来两小块,黄朝突觉后背在大太阳底下冷飕飕的。
他疑狐的偏头,迎上一双微微含笑,乍看真诚友好仿佛一眼就能看穿,细看危险重重酝酿着诡异暗潮的狐狸大眼。
咕咚!
心肝猛颤,黄朝心虚的咽了下口水,讨好的嘿嘿干笑。
“呸!人渣!浪费姑奶奶的眼泪!”
听到徐林芃愤愤然的怒斥,宁钰收回目光,将宽刀入鞘,抱着几把刀走了过去。
“神经病!”目送宁钰走远,黄朝仰天轻叹,“我的美少女将军……”
回想起天使面庞、魔鬼身材的昔日主将,幽怨的咬了口皮蛋,却咬到半嘴蛋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