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这时间就要到了,
罗纳德正打算硬着头皮,去安抚一下海军士兵们,却突然听了号角之声,
“舰队启程了?是谁下的令?”
他急忙跑到城墙上查看,
见到原本停在港口,准备出征的舰队居然真的启程了!
几十条船,分成几列,阵型整齐的驶来,
按照事先定好的程序,它们要在风息堡前转上一圈,亮个相之后,再驶向大海!
罗纳德伸长了脖子,打算看清楚是那个混蛋敢擅自命令舰队启程!
只见最大的三艘远洋大帆船中,最中间一艘的前甲板上,站着一个全身重甲,身披大氅的高大身影,正是罗纳德久等不见的林恩本人!
罗纳德长出了一口气,继而全身无力,
“要是多来这么几次,我可能要考虑辞职的事了!”
……
按照常理来说,海军是不穿甲的,更别说全身重甲,那是在找死!
所以林恩的这身装束极为抢眼,
他本人不在乎这些,就就站在船头上,对着身边的史坦尼斯说道,
“怎么样?这是我用一年时间建造起来的舰队!”
史坦尼斯依旧是万年不变的冰块脸,说出的话像是两块铁板摩擦一样令人不适。
“造船的速度尚可,船的质量也极好,看来你有一批好工匠!”
“但是,这些士兵全都是完全的新兵,他们或许是优良的水手,但是明显不是优秀的士兵,”
“既没有经过实战,也没有足够的训练时间,把船开出来可以,打仗的话,一定会被正规舰队轻松打败,连逃走都难!”
话说的没有半点迂回,直来直去的可怕,换个人或许有被冒犯的感觉,但是林恩听完哈哈一笑,
“你说的我知道,士兵可以训练出来,但是优秀的士兵必须是战争中磨炼出来的!尤其是舰队的海战,他们同时还需要一个优秀的指挥官!”
“现在这个舰队,听你的了!”
史坦尼斯闻言并不意外,点了点头,
他曾经做过国王,虽然是自封的而且还失败了,也曾经做过数年的海军大臣,常年住在岛上,
指挥的海战无数,击败过不可一世的海盗王,并亲手将他俘虏!
唯一的一次失败就黑水河之战,但是那次指挥舰队的是他的心腹戴佛斯爵士,失败的主要原因也不在海上。
指挥海战,对他来说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舰船上的士兵们大都认识他,
史坦尼斯从小在风息堡长大,前段时间还曾攻下了风息堡,这些士兵们怎么可能不认识他呢,
所以在看到这个已经称王的人,站在林恩身后的登舰的时候,震惊到齐齐失声!
对于他们的公爵大人更是膜拜!
不知道大人是怎么把这个著名的铁块降服的!
林恩把舰队指挥权交给史坦尼斯,士兵们也有了心理准备,
毕竟他们的公爵没打过海战,这个时候把史坦尼斯带上船,意图再明显不过。
“我们的目标是哪?”
“第一个目标塔斯岛!”
从风息堡到塔斯岛,舰队航行了两天,在第二天日落的时候,已经看见了塔斯岛的海岸线。
塔斯岛位于破船湾的北面,跟风息堡面对面,在岛屿的西侧是塔斯家族的城堡,暮临厅!
塔斯家族就居住在这里,
也不知道是先有的塔斯家族才命名的岛屿,还是先有塔斯岛,他们家族才改的名。反正塔斯岛的塔斯家族,在维斯特洛的水手之中极为有名,
不是因为他们多强大,还是因为塔斯岛太美了!
这里有山岭、湖泊和瀑布,有高山牧场与幽影山谷,
因为岛屿附近蔚蓝清澈的海水,塔斯岛又被称作“蓝宝石之岛”
这里的高山还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