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了宿舍,打开了平板,上面写着:
1.发生命案时,在审判会上若找对凶手,则凶手自己处罚。如果找错凶手,那背锅者也将处罚,但需要再加第一场命案,命案五场打底。命案全部结束即可逃出。
2.每次最多杀两人。
3.起床广播为8点,睡觉广播为9点,在该时间段不可外出,但可以在早6点后,晚10:30前外出。在该时间段只能去二楼。
4.不可以伤害Karen。
5.平板不能弄丢。
6.不能破坏公物。
7.睡觉时间只能自己一人。
8.不可交换宿舍的门牌。
9.对同学之间不能使用暴力,杀人除外。
10.洗手间只能按性别进入。
11.每人必须去洗衣房换上特制的衣服。
12.特制衣服每人三件,发生命案不可以检查任何人的衣服数量。
13.柜子里有个照相机,发现命案可以拍证据。也不能丢。
14.平板可以上闹钟。
15.若一场命案有多人杀人,只需找出一人即可,另外一人或多人也无法逃出。
16.若有帮凶,无论是主谋还是帮凶,杀人者为凶手。
17,每次命案的金额不会一样,但只会增加。
18,对处罚的类型是分尸,砍头,烧死……
19.尸体多人发现才会想起广播。
若触犯2~13条及的处罚,以上就是规则。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敲门声。
我:“谁呀?”
???:“你猜。”
我:(“这声音难道是她?”)
接着我打开了门。
我:“小娟,我没看错吧,真的是你。”
向妙娟:“没想到吧。”
我:“确实没想到,为什么没在会议室看见你?”
向妙娟:“你还好意思说,我在会议室就一直看着你,你却一眼也不瞅人家。”
我:“真是不好意思。”
就在这时,广播响起。
Karen:“请还没到洗衣房领衣服的同学抓紧时间。”
我:“哦,差点忘了这件事了。”
向妙娟:“正好我也没领,咱们一起去吧。”
就这样,我和向妙娟一起去了洗衣房。
我:“呃,就这也叫特制的衣服。”
向妙娟:“是啊,怪不得不让查看别人的衣服,这杀完人血不溅一身。”
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堆白衣白裤。
我:“那我就先回去换衣服喽。”
向妙娟:“哎,等你换完衣服,咱们去歌厅。”
我:“啊?”
向妙娟:“那就这么定了,一会儿来歌厅集合。”
就在我房间换完衣服出来时。
金任奇:“哈喽。”
我:“哎呦我的妈呀,吓我一跳。”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笑嘻嘻的脸。
金任奇:“刚才我怎么听到有女人要约你去歌厅呢?”
我:“要你管呀,老子人缘好。”
金任奇:“我怎么感觉是对你有点儿意思?”
我:“你胡说什么呢?”
金任奇:“哎呀,咱俩这小学关系我还不懂你,你俩一块饼干都要掰成两半吃,我还不知道你。”
我:“懒得理你。”
金任奇:“呦,这么快就走啦,看来是被戳中要害了。”
随后我来到了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