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候的半下午,夕阳敛尽光辉与温暖,华灯初上,风月场所逐渐开始热闹。
醉人间的灯笼逐次被点亮,沉睡了整整一天的高楼,方有缓慢苏醒的迹象。
楼里的小厮女婢们,正忙不迭的伺候着自家姑娘洗漱装扮。
人影穿梭,脚步重叠,喧闹嘈杂,烧的旺盛的火炉,使得整个醉人间的气温都升高几分。
再过一个时辰,醉人间每晚例行的狂欢便要开始了。
几乎每间房都忙碌了起来,然而三楼布置最奢华最引人注目的那间,却迟迟没有动静。
楼里不少姑娘都支着眼等着瞧好戏。
她们能不嫉妒么?能不关注么?
谁让那间房里住着的,是前几天以二十万两拍出初夜的陆家千金呢!
二十万两白银,对于她们这些姑娘家,简直想都不敢想,做梦都不敢做这么夸张的。
可偏偏人家就是做到了,就是卖了整整二十万两白银!
所有人都震惊,不仅醉人间里的诸人难以置信,整个西凉都对此议论纷纷,几天几夜不消停。
要知道,用整整二十万两白银,明媒正娶个妻子都是极为轰动的事情。
这还不算完。
二十万两只是个开始,在随后三天,对方又以每天一万两的白银将陆家千金包养了起来。
何为包养?
便是将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豢养起来,不准她拥有别的恩客。
直到今天才结束。
消息一出来,不少人都乐呵了。
本来看贵客的架势,大家都猜测着兴许能包上一两年,甚至为她奔波周旋赎身。
谁曾想这么快听说她就被贵客腻味了,想来也是,到底是大家闺秀的姑娘,能有什么手段留人?
再者说了,人都到了醉人间这地界儿,还有必要成天到晚端着个架子装名门淑女么?
她自个不觉得恶心,旁人都觉得作呕。
恩客要找贤良淑德的,何必跑到醉人间,每个人自己家里都供养着呢。
陆家千金是个蠢货,活该被人抛弃。
醉人间里最不缺的就是姑娘,而姑娘多的地方,闲言碎语也多。
还未到正式接客的时间,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此事。
有看好戏的,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的,也有艳羡不已,打算寻机会去攀附交情的。
浓妆艳抹的姑娘们靠在门口,有一茬没一茬的说着话,突然,从走廊的尽头跑出来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个头矮,但身手麻利,她蹦蹦跳跳,活脱兔像个兔子,灵活的从人群中穿过。
醉人间里没人不识得这丫头,名唤含羞,是妈妈身边的得力小帮手。
含羞的手巧的很,能画出各种好看的妆容,还能梳出各种流行的发髻,甚至还会自己打造首饰。
姑娘们都愿意与她亲近。
哪怕她没大没小,每逢出场必然上蹿下跳,可大家非但不觉得厌烦,反而夸她可爱。
“哟!含羞,又跑这么快做什么去?你可跑慢点吧小丫头,注意脚下!”
“含羞丫头,我家荷花姐姐的簪子什么时候做好啊?”
“含羞丫头,还有我那双鞋子,你前个说给我绣上鸳鸯的,到底绣了没呀?你可别诓我!”
“……”
身轻如燕的少女从人群中呼啸而过,直奔三楼,清脆如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耳边。
她朗声回答道,“各位好姐姐们,你们的事情我自然都记得!都没忘呢!”
“这丫头!”
有人得了回应,脸上的笑容深了些,同时也有人敏锐的发现,含羞去的是三楼那间屋子。
“她去那里做什么?”不知谁发问,立刻引得一阵不约而同的轻嗤声。
“妹妹可别装糊涂了,妈妈让含羞去她屋子里,还能有什么事?别搞得好像自个没被含羞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