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他解下浩荡剑,手轻轻抚在上面,明日之战,生死未卜,但他必须去,为了被血族残害侵略的普通人,也为了自己。
睡梦中,李长风总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阵的抽痛,就像悲伤过度。
飞蛾扑火,浴火重生。
翌日。
李长风被账外的鼓声惊醒,翻身下床起提起浩荡剑就往外走去。
蒙恬早已集结完毕众将士,准备发起第一轮的进攻。
李长风也跨步走上前进入队伍中。
蒙恬注意到了他,但并未在意,只是淡淡一笑。
“今日与血族一战,只可胜,不可败,因为在我们身后是玄雍千千万万的百姓,是你们每个人的妻儿老小,为了他们,誓死捍卫玄雍。”
众将士齐齐长枪杵地,发出豪情万丈的口号声。
“誓死捍卫玄雍!”
“誓死捍卫玄雍!”
李长风有些尴尬,但还是跟着喊到,兴许是将士们震天响的喊声带来的感染力太强,李长风也不禁热血沸腾。
“誓死捍卫玄雍!”
说罢全员便转身往战场奔去,血族正盘踞在边境外准备进攻,乌压压的一片让人心悸。
双方刚一交手便死伤惨重,血族魔物的战斗力超群,体制异于常人,好在玄雍众将的广厦阵还能抵挡。
在每次挡下血族士兵不要命的冲锋后再刺出长枪将其斩杀。
可即便如此,双方实力的差距太大,血族士兵更是不要命的反扑冲锋,导致玄雍将士节节败退。
人群中最亮眼的便是蒙恬和李军定丶赵山河,秦无双以及窦江四人组成的广厦阵,几乎就如同一把利刃冲破敌人的阵型。
四周无敌那便一齐挺进,被包围缠斗,那就背靠在一起抵御,几乎战无不克,无人能敌。
这便是广厦阵,分合如一,力破千钧。
最前方的蒙恬左手举盾,右手执枪,冲向他的血族无不是被一枪斩落头颅,鲜血洒满整个战场。
李长风渐渐发现为什么玄雍军队打不过血族,甚至说,血族几乎就不可能战胜。
他们身上撒出的魔血如果进到伤口,会影响人的身体,甚至是击溃神智。
不是人人都如人屠白起那般强大的免疫力,这些普通人一接触几乎就会被魔血感染狂化,变得敌我不分。
每位将士都有可能面临自己或者的挚友弟兄受伤后狂化,只能眼含热泪将其头颅斩下。
这种噩梦般的折磨使人精神崩溃就在瞬息之间,这便是血族的可怕之处,悍不畏死的同时给予敌人最大的心理恐怖打击。
李长风提着浩荡剑在敌群间来回穿梭躲避,期间还不停观察蒙恬等人的作战方式。
“扑哧。”
又是一剑斩下血族士兵的头颅,鲜血从没了头的尸体中狂涌,李长风忍不住的吐出一大摊秽物。
他发现敌军的将领就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场战斗,嘴角扬起诡异的笑。
好似在看一场由杀戮上演的大戏,直至哀嚎遍野,血流漂杵才能满足他。
他红色铁盔戴在头上,身上的韧甲护住全身,可以断定此人便是敌将且实力不俗。
李长风提着浩荡剑向那个方向冲去,期间不断斩杀悍不畏死扑上来的血族士兵。
敌人的鲜血染红的他的青丝和白袍,百米,五十米,他已越靠越近。
蒙恬回过头来看见了他,诧异的瞪大了眼睛,怒喝道,
“李长风,你干什么,快回来!”
李长风回头挥手淡淡一笑,挥舞浩荡剑,猛然踏步踩在敌人的尸体上向着那血族敌将急跃而去。
“擒贼,先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