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定主意要开店后,阿妮娅和潘姆下午的时间,就一直在酒店规划该怎么办。
沈欢在陪着安谷两口子逛街了。
龙国街头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凯丽平时就居住在纽约这种大都市,除了龙国本地的风土人情,也没啥能激起她的购物渴望。
服装店,她不乐的逛。
小吃街,她倒是很钟情。
而小吃街可就是沈欢的主场了,三人走了一下午,就吃了一下午,臭豆腐啊、烤脑花啊,等以往凯丽想都不敢想的食物,硬着头皮吃下去后,还真的挺符合她的口味。
其实这也和长时间跟安谷待在一块,早就养成了些吃中餐的习惯有关。
时间一晃,就到了下午五点一刻。沈欢正琢磨着晚上去哪吃饭呢,手机响了起来。
打电话的来的不用问,叶朝歌气鼓鼓的在话筒里喊:“我不是告诉过你,下午五点来接我吗?你人呢?”
“咳,不好意思,忘了。”
沈欢讪笑一声,这才想起晚上还要接着叶朝歌去南郊见一个奥洲客户。
好像叫什么鲁克?
看了眼安谷,对方就很随意的摆了摆手。
反正已经到了凉城,他想和沈欢聚在一起有的是时间。他也正想和凯丽过一会二人世界呢,晚上请她喝一杯龙国的草原白,然后回酒店。
江流酒店就在毛驴山山腰,山下,就是毛驴山公园。
江流酒店其实就是类似于景区宾馆。
并不大,很多来旅游的外地人,到时会选择这个地方住下。
沈欢开车送叶朝歌和田小雅来到毛驴山公园时,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
来到贡公园门口时,叶朝歌也邀请沈欢一块上去来着,但从昨晚开始就没睡好的他,才懒得跟上去。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只想参与你的生活,但不想参与你的事业。
言外之意就是:咱俩已经离婚了,我送你来就是给你面子,谁要陪你见客户?
“不去算了,你就自己在车里挨饿吧!”
叶朝歌气呼呼的说着,朝沈欢伸手:“车钥匙给我!”
“给你干嘛?”
沈欢皱眉不解。
叶朝歌噘着嘴的说:“万一你跑了,怎么办?”
神经病!
沈欢心里骂了句,不耐烦的把钥匙丢给她。
叶朝歌接过后,也是砰的一声重重关上车门,快步走向江流酒店。
田小雅还想说什么,但见到叶朝歌已经快步进了房间后,冲沈欢苦笑一声:“你别介意啊,叶总就是这副脾气。”
耸耸鼻尖,沈欢摆了摆手。
“看来叶总已经确定,沈欢不是什么龙首了。也对哦,刺客组织头目,怎么想也和沈欢八竿子打不着。”
田小雅心里想着,快步跟上了叶朝歌。
她和鲁克约好了在四楼三号包厢见面,来到二楼推门进去后,也果然看到了两个外国人。
一白一黑,都穿着西装,看上去很像商务人士。
“鲁克”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了下自己后和同伴“约瑟夫”后,就招呼叶朝歌入座了。
叶朝歌也没当回事,却不知道对面坐着的两位,真实姓名一个叫谢恩,一个叫索克。
他们,是当今国际上最恶名昭著的通缉犯,累计杀人三十八起,按照法律能判刑两百多年!
白人谢恩,是中土战场上退伍的精英士兵,黑人索克,更曾是狼国战队某特种战队的教官退伍。
俩人,都是一流高手。
不管是格斗技巧,还是枪法,都是世界顶尖。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敢设下今晚的局,绑架刺客之王龙首的妻子。
这当然是在挑衅龙首的威严,可他们就是要惹怒龙首,好引蛇出洞,一举成名!
他们很兴奋,也热血沸腾。
今天下午天还没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