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不是人!
这是刺客感受到手腕传来剧痛时,唯一的念头。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拥有鬼魅般的速度。
这个沈欢,根本不是雇主口中的废物瘸子,他到底是何方神圣?!
就在刺客脑海中瞬间闪过千百念头时,沈欢开口了,语气冰凉:“将南依和顾凌霄,谁派你来的,是前者还是后者?”
“后、后者!”
“果然是他。”
沈欢眸中泛起一丝冷厉。
刺客浑身打着哆嗦,颤巍巍的问:“你、你究竟是谁?”
“不认识我?”
沈欢呵呵笑了,倏地从腰间拔出一把幽蓝的匕首。见到这把匕首,刺客猛地一颤,眸子狂热的喊:“杀人魔刀血影,您是刺客之王--”
他的话没说完,就咽了气。
沈欢,捏碎了他的咽喉。
从床头站起,沈欢收起那把匕首,看向了窗外,冷笑似的自言自语:“顾凌霄啊顾凌霄,你真以为我瘸了两年,就杀不了人了?”
月光,皎洁。
第二天沈欢起了个大早,就扛着一大麻袋的食材,骑着三轮车出门。
保安也知道他要早起去摆摊,也没怀疑今早的麻袋为什么格外大,只知道沈欢离开小区后,就一路朝郊区方向驶去。
来到郊区的小树林前时,沈欢才停下了车子,把那个大麻袋提下车,丢在了路边。
接着就拿出一根烟来点上,默默抽着。
天,刚刚亮。街上,看不到半个人影。
但沈欢知道,最多一根烟的时间,他要等的人就会到。果然,当他弹掉烟头时,一个身穿运动装的壮汉,远远的走了过来。
他体型彪悍,露出的腿肚子肌肉狰狞,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如果街上还有其他人,一定会惊诧,为什么看上去如此凶神恶煞的家伙,怎么在见到一个蹬三轮的年轻人后,会恭敬的单膝跪地,齐声低喝:“叩见龙首!”
沈欢却没有半点好脾气,冷笑:“龙首?我可高攀不起。”
那人脸色大变,他也是组织中能独挡一面的高手了,可也知道在曾经的刺客之王面前,他就是个小鸡仔。
忙垂首问:“不知属下做错了什么,还请龙首指示?”
沈欢看着他惶恐的表情,明白了:看来顾凌霄还没彻底上位,将南依失踪后,组织还很混乱。
他也懒得再多说什么,指了指后面的麻袋,淡淡的说:“把他,带给顾凌霄。顺便告诉他,想杀我,这种二流刺客还不够格。”
说完,沈欢骑车就走。
至于麻袋里的尸体会被怎么处理,不需要他关心。要是连具尸体都处理不了,也趁早别做职业刺客了。
随后,沈欢才把烧烤架送去维修。
直到中午,沈欢才又骑着三轮回家。
刚到家门口,就见好几辆豪车停在院子门口,而客厅里,二叔伯叶建功正在冲叶建丰大吼:“叶建丰,你女儿捅出的篓子,总得给个说法吧?”
“我、我再想想办法。”
叶建丰按着太阳穴,愁眉苦脸。
三叔伯叶建利咄咄逼人:“哼,现在除了把叶朝歌嫁过去,还能有什么办法?等沈欢回来,先让他签离婚协议--”
“不能离婚!”
一个老迈却有力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被保姆推着轮椅走出,她怒瞪着浑浊的眼睛,一字一顿:“朝歌不能和小欢离婚,这件事,没得商量。”
没得商量。
叶家辈分最大的老太太发话了。
二叔伯和三叔伯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变换着,最后还是二婶气鼓鼓的说:“妈,叶朝歌不和他离婚,叶家就完了。”
老太太,却根本不理会,只是看向了门口,见到刚推门进来的沈欢后,慈祥的笑了:“娃儿回来了?快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