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嘎——亮银色宝马停在小地摊前,瞬间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北海街,凉城市中区最偏僻的夜市,竟然有人会开着豪车来这吃宵夜?
在众人的注视下,车门打开,一条穿着黑色细皮高跟的白皙小腿,探出。
看到这条长腿后,有人咽了下口水时,就见一个身穿黑色普拉达短裙的女郎,走下了车。
哒、哒。
高跟鞋一步一响,牵动了所有人的心。
凉城,竟然还有这种绝世倾城的大美女?
而且这个大美女,还缓缓走到了“老沈烧烤摊”前,朱唇轻启:“两串鱿鱼,带走。”
随着她话音落下,终于有人认了出来,在人群中吃惊的喊:“这不是江岭科技的叶朝歌叶总吗?”
“不会吧?她可是咱们凉城的第一美人,怎么会来小地摊吃宵夜呢?”
“就是她,我认识她的车牌号!”
窈窕淑女,哪个大老爷们不愿意多看两眼?
可老沈烧烤摊的年轻老板,却一脸的不耐烦,头也不抬的冲美女吐出俩字:“排队。”
嚯,摊位老板何许人也,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赶紧说:“不用,沈老板,你还是先给叶总做吧。”
沈欢,老沈烧烤摊的老板。
身高一米八五,还长了张小白脸,按理说,应该是女孩们喜欢的帅哥。
但可惜——是个瘸子。
他的胳肢窝里夹着拐杖,支撑着微微倾斜的肩膀。
更讨厌的是,他还总喜欢摆出一张冷漠的脸,那双似乎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的眸子一抬,冷冷的说:“谁来,都得排队,这是规矩。”
说完,他就左手一扬,就将五个生蚝从货盘里挑出,稳稳落在烤架上。
单从他这一手中,就能隐约看出,沈欢虽然是个瘸子,但却不是个简单的人。
当然了,曾经驰骋疆场,令西洲无数人望风丧胆的刺客之王,岂能简单?
不过对沈欢来说,那都是过去式了。
两年前,他追杀追杀目标时遭到背叛,在一场大爆炸中被炸飞,从数十米的悬崖上摔落。
幸好,旁边就是长江。沈欢才有幸只断了条腿,没有当场摔成烂泥。
被人救起后,沈欢养伤两年才恢复健康,直到现在,他的腿虽然好了,却仍旧拄着这条拐杖。
就是为了时刻警醒自己。
他坠崖失踪的地点,就在凉城上游很近的地方,按理说他的刺客团队早就该找到他,接他离开了。
可那么长时间了,他的那些亲密战友再也没联系他,甚至沈欢给他们打电话时,都打不通。
很快,沈欢明白了:他,被他的团队背叛了!
他的位置,肯定已经被取代,并且严令任何人再联系他。
而他,也不想再回去了。
那之后,沈欢再也不是那个刺客之神,而只是个普通人。
如今社会流年不利,搞房产都开始赔钱,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沈欢放弃了好吃懒做的美好生活,拄着拐杖出来摆地摊。
多么伟大?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叶朝歌这种——把烤好的鱿鱼递过去后,沈欢斜着眼的看着她:“两串鱿鱼二十,现金还是转……”
话还没说完,叶朝歌接过去扭头就走。
又没给钱!
沈欢抬头看了眼那个妙曼的身姿时,旁边摊位正吃饭的一群小青年,刚好看到这一幕。
为首的是个小太妹,和其他几人互看一眼后,笑吟吟的走了过来:“老板,三十串腰子,两斤生蚝,不用烤了,姐姐带走。”
沈欢对客户还是很热情的,笑道:“稍等,这就给您打包。”
此时的叶朝歌刚走到车前,听着后面沈某人的声音,银牙微咬。正打算开门上车,再狠狠的摔下车门表示不满呢,就听后面沈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