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秀秀确实饿了,不光如此,她还有一桩难言的事,月事来了,身子不爽利,却不好直说,此时肚子胀痛,正需要停下休息一番,见祝云有这个提议,立刻应承下来。
祝云急着去寻个座位,便牵着马走在前面,秀秀慢慢跟在后面。
“哎呦。”
祝云那边刚安顿下来,就听身后一声叫喊。
回头看时,秀秀已经倒地,她旁边站着一个一身黑衣戴个斗笠的男子,正要伸手去拉她。
“住手!”
祝云赶紧冲到秀秀身边,拦在二人中间,扶住秀秀的胳膊,把她搀起来。
“你没事吧?”
秀秀摇头:“我没事,祝大哥。这位小,公子不是故意的。”
“以后走路多看着点,别白白让别人挨这一顿疼。”
祝云没好气地朝着那人喊了一句,秀秀却扯扯他的衣衫,柔声说着:“祝大哥,我真没事,算了。”
“好好好,没事就好。”
祝云这才冲那人挥挥手:“你走吧,以后多长个眼睛。”
那人一言不发,迅速离开了。
秀秀又扯扯他的衣袖:“祝大哥,别说了,那是个姑娘。”
什么?女的?
祝云什么也没看出来,还以为碰上的是个哑巴呢。
“你确定?”
秀秀点点头,被那人撞翻倒地之时,她看到了斗笠下的那张脸,巴掌大小,秀美无双,一双美目脉脉含情,我见犹怜。
另外,秀秀还看到了她的耳洞。
所以,秀秀才没有计较,同为女子,在这里行走,都要女扮男装,也算同病相怜了。
“走吧,祝大哥,我饿了。”
秀秀笑笑,祝云这才想起正事,赶紧引着她来到找好的位子上,要了两屉包子,一屉芸豆猪肉包子,一屉牛肉包子,又点了两碗白粥,待全部上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这里的风俗真怪。”
秀秀回想着自进城以来的种种,百思不得其解。
“嘘。”
祝云忙使个眼色,人多口杂,还是小心些好。
秀秀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笑,压低声音:“咱们买了马就走吧,我总觉得这里不宜久留。”
“嗯,我也是这么想,一会吃完咱们就去买马。”
祝云大口吃着,包子的味道还不错,粥嘛,就略差了些,不过,出门在外,能填饱肚子已经不容易了。
吃饱喝足,他们很快问出了飞马牧场的去向,便径直朝那里赶去。
一路上碰到的尽是些马贩,都是要去飞马牧场做交易的,祝云看着那浩浩荡荡的人群,不免赞叹一声牧场主人经商有道,竟然能引得这么多人前来。
正走着,身边突然闪过一个黑色的身影,越过他们向着前方扬鞭而去。
“祝大哥快看,那不就是街上那位姑娘?”
秀秀眼尖,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祝云刚隐隐约约觉得有一股似曾相识的味道从身边飘过,经她一提醒,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就是她身上的味道,淡淡的,栀子花一般,在街上同她理论时便印象深刻。
“难道她也去买马?”
祝云脱口而出,秀秀却笑了:“她不是骑着一匹马么?”
“哎,不去管她,咱们只办好自己的事情便好了。走吧。”
祝云牵着马,加快了脚步。
秀秀骑着马,又吃了东西,身体虽舒服些,却还是不免疲态,恨不得找张大床,躺上去痛痛快快地睡一觉。
祝云虽不知道秀秀究竟怎么了,但看她的脸色却不如往日红润,行动也迟缓些,便尽力让她骑马,打算找到合适的地方,歇一晚再继续赶路。
到了飞马牧场,祝云只觉得心神荡漾,那是一片广阔辽远的草场,看不到边际,矫健的骏马驰骋其中,说不出的潇洒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