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修剑仙
天黑了,客栈内的瞎眼老头将院外的红灯笼取下来,点燃里面的火芯后再重新挂在墙院上,附近方圆几里的地界内,也就仅有这点光亮,看起来很惹眼。
脸大脖子粗的壮汉是客栈厨子,端着一大盆骨头肉来到厅堂,坡脚男子接了过来放在身旁的桌面上,那骨头肉中间被煮熟的猪头恰好对准了赵良材。
赵良材看着比自己脑袋两个还大的猪头,先前被勾起的馋瘾瞬间就没了,甚至还有点反胃,倒也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这猪头没有处理干净,能够看到几根粗硬的毛发还在皮肉上,而且猪皮在煮熟后紧紧收缩,使得咧开的嘴看起来像是在笑,多少有些渗人。
“真是比烧饼还丑啊。”
赵良材摇摇头,将木盆转动一圈。这时客栈外有人走了进来,赵良材抬头瞧了一眼,并不是刚才走出去的瞎眼老头,而是一个瘦得像麻杆一样的长袍男人。
这人进了客栈就径直走了过来,也不客气,从木盆内抓起一块骨头肉就塞进嘴里啃咬,同时还对着赵良材努努下巴,示意他也来上一块。
赵良材没有搭理他,装作没有看见。
长袍男人很快就将一根骨头肉啃得干净,丢在桌旁满嘴流油道:“这么香的东西你不吃点以后可就没有机会了,还是趁着能吃的时候多吃些吧。”
赵良材没想到这家伙如此自来熟,过来就与自己搭话,斜了一眼,傲气道:“本公子吃过的山珍海味多了去了,这东西再香也入不得我的眼。”
长袍男子闻言不由得一笑,两人正说着,几名护卫和车夫走了过来,脸上有疤的护卫坐到赵良材身旁,嘀咕一句真香啊,随后抓起骨头肉啃了一口。
车夫道:“就这样直接吃会不会不合规矩?”
脸上有疤的护卫道:“有什么不合规矩的,那掌柜的说过管两顿饭,这不就是第二顿么,再说小姐先前可是给了十五两银钱,咱们就放心吃吧,赵公子,你也吃啊。”
赵良材用手托着下巴,一副毫无兴趣的样子。
脸上有疤的护卫又看向长袍男人道:“你是哪位,先前没见过啊?”
男人放下手中的骨头肉,动了动面皮道:“在下鹿三,是这背风岭内的野民。”
鹿三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护卫上下将他打量一番,别有深意地问道:“你在这背风岭住也能吃得起客栈内的伙食?这里的费用可是不便宜啊。”
鹿三笑了笑:“我们吃饭不用给钱。”
“我们?”护卫眯着眼皱起眉头。
这时又有人走近客栈,几人扭头看去,是一个只有半人高的小矮子,身上穿着与自身不符的衣袍,走起路来的时候,衣袍托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紧跟着后边还有人进来,这人着实古怪,脸上似乎是涂抹了碳灰,黑得让人有些想笑,只能勉强看出五官的轮廓,而且不止是脸上,只要是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肤都是如此。
再后边来的是个单着腿跳的瘸子……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客栈内突然多了不少人,各个都有些另类,若不是在这里相遇,赵良材会觉得他们是扯把戏卖艺的,可在这里就显得有些不正常。
鹿三与这些人相识,与他们有说有笑,先前所说的“我们”就该指得是这些怪胎了。
脸上有疤的护卫与车夫交换了个眼神,接着附在另外几名护卫耳旁低语了几句,后者齐齐点头,将腰间的佩刀立在桌腿上,若是有什么状况可以随时拔刀应对。
“酒呢,我的酒呢?”鹿三忽然喊了一声。
本在账台后面清理东西的坡脚男子听到这话,立即将脑袋伸到台面上回应道:“是要红坛子的,还是要绿坛子的。”
鹿三道:“杀猪宴自然是要喝红坛子里的酒,蠢货。”
负责跑堂的跛脚男子被骂了一句也不恼,来到酒柜边上取出一坛子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