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创造了伟大的农耕文明,由此可见历朝历代皆是以农业为基础立国,可到现今问问最苦逼的人群是是谁,二十年前的答案依然百分之百是‘农民’。 〔 在宋代农民占据国家人口的绝大多数,那么田赋也就成了国家重要的财税来源。
宋代的田赋征收以田亩为依据,将田亩按土地质量分为若干等,按等确定每亩税额。仍沿袭两税法,分夏、秋两次缴纳,夏税六月一日开征,税额以钱计。秋税十月一日开征,以米计。宋初曾按中、下两等均定田赋,田赋缴纳物有固定的品种,如夏税以征绢为主,用于军衣及官吏衣料之需;秋税以征粮谷为主,用于军粮民食之需。
宋代两税按亩征收,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可是经不住有人会变通。赋税虽有规定的征收品种,但官府可根据当时需要,变换征收品种,这就是所谓折变之法。按规定,变换品种时,必须使它们的轻重即价值相等,但实际折变时并不遵循这一原则,折变成为官府利用物价波动搜括民财的一种手段。
另外,田赋按规定应在当地缴纳,但官府常常“以有余补不足”为理由,把所征物品让百姓从此地输往彼地,从近处输往远处,这就是所谓支移。支移所需费用完全由纳税人承担。不愿支移者可以纳钱,称“道里脚价”。百姓为了免去远输之苦和支付道里脚价,往往到指定的税粮输纳地购粮缴纳。地方官往往借支移之名盘剥百姓,本来可以就近入仓的税粮,也强迫百姓缴纳道里脚价,直至将支移脚价并入正税征收。
宋代田赋在支移、折变之外,还有其他各种附加,如属手续费性质的头子钱,名为储粮备荒的义仓税,以及沿袭五代的农器钱、牛革筋角税等。另外还有蚕盐钱,醋息钱,市例钱等等。附加税项目众多,且不断增征,寸积月累,很快越正税,最终农税总额在南宋末叶逾正税三四倍多。总之,北宋以至南宋,田税的附加税名目繁多,有的遍征全国,有的专征数郡或一地,有时兴,有时废,不一而足。
除过依照土地征收的正税及附加税外,针对农民的还有徭役。宋朝的主户还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差役的负担十分沉重工,一些有权势的地主都要设法逃避,最后大都落到中、下户头上。他们一旦承担了主管官物,负责辇运的衙前等重役,往往倾家荡产。另一种杂徭,则几乎全部由农民来承担。以致朱熹都看不下去了,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
赵昺前世也算半个‘宋粉’,听罢庄世林的解说立刻粉转黑了。这哪里是人人想穿越至此的大宋,分明就是黑暗的‘旧社会’,即便是在被标榜为清明时期的仁宗、神宗朝也与史载相差甚远。就说义仓税,它就源于以亲民著称的仁宗皇帝,当时主要面向富裕农民征收,即三等以上户及大中地主,以处义仓防备水旱。可到了哲宗朝就改为纳粮至地方仓库,以之补充国家的经费。于是就失去了义仓的原意,成为一种税收。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宋代是一个文治社会,一个文人当政的国家,而文人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耍笔杆子了,正是他们将许多丑陋的劣行掩盖在光华的文章之下。一些良好政策多停留在纸面儿上,就未得到实际有效的贯彻执行,许多苛重的税收名目也在妙笔之下有了其存在的合理性解释。使许多原本应该施行的政策陷于反反复复的争议,讨论多,做事少,许多良好的政策最后只能保存于一些人美好的想象与繁多的文牍制度中,而在社会上通行的还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弊政。
此外宋朝也讲究gdp,对地方官员的政绩有以课税收入作为奖惩的政策,课多者奖励,课少者责罚,另外还有“羡余”的说法——官员把地方府库收入中所谓盈余的部分献给皇帝,以此成为他们加官晋爵的阶梯。诚然如此,客观上宋朝国库的收入有所增加,然并卵它往往也成为地方官员巧立名目、榨取民财的一个动因,简直与‘明抢’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