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名叫王一鸣,算的上是夏苏的学长,虽然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医学,可是毕业之后却没有行医,而是自己开了一家药店,也能盈利,几百万的固定资产还是有的。
上次校庆的时候,校方特意请这些成功人士来为学弟学妹们分享自己的经验,而王一鸣就是其中之一,就是那次之后,他一眼就喜欢上了夏苏,从那之后王一鸣就和一个狗皮膏药一样,一直黏着夏苏。
夏苏撇了撇嘴,并没有说话。
“这么好看的花,我先替夏苏收下了,谢谢你了王学长!”
场面陷入了尴尬,一旁的廉莎莎将花直接拿了过去。
“对了,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王一鸣假装好心的问道。
“这个人救了夏苏,夏苏为了表示感谢,请他吃饭!”
廉莎莎指了指刘羽说道。
“哦,这位农民工大哥侠肝义胆,真是让在下佩服,既然是你救了夏苏,那么你也就是我的
恩人了,今天我一定要带你去吃一顿好的。”
王一鸣十分绅士的笑道,虽然她脸上笑得很开心,其实心里却恨不得弄死刘羽,因为他刚刚看得很清楚,在他给夏苏送花的时候,夏苏下意识的往刘羽身边挪了挪。
这代表着什么?
夏苏很有可能喜欢这个穿的土里土气的人!
所以他在刚才说话的时候,才会故意用上了农民工大哥几个字。
“王一鸣你够了,人家有名字,人家叫刘羽!”
夏苏心中十分不快,对着王一鸣大喊道。
“夏苏,对不起我不知道刘大哥的名字,所以才会下意识的叫他农民工!”
王一鸣虽然嘴上在说道歉,可是身体却一点也没有认错的样子。
“王学长,不用你破费了,我们去我们的饭,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张娟说道,她心里也不是怎么喜欢王一鸣,可是却没有表现的太过,毕竟碍于学长的面子,也不好撕破脸皮。
“夏苏,王学长知道咱们都是学生,手里没有多少钱,才会主动提出要帮咱们招待刘羽的,你就别推脱了,赶紧上车吧!”
说着廉莎莎打开了车门,已经坐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