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服饰的年轻人站在那里,长相英俊,只不过头上围着像是发带一样的布条子,长发扎起,耳朵上还挂着一对猛兽獠牙。
楚巫之地对外封闭,气候湿热,时至今天,无论男女都还流行束发。
这里的人大多善于养蚕织布,并且这里盛产一种多彩的半透明纱料,单层可做纱衣,叠加也可做用严实的衣物。
这男子穿的就是厚实的那一款,看起来像是丝绸质感。
这人眼神中战意汹涌,他抬起下巴,看着王传世说:“他们说的王传世,就是你?”
“你哪位?”王传世冷冷的问。
“我叫巳桐,想向你挑战!”巳桐说完,已经开始踱步运气。
王传世离开楚巫之地两年,又有另一个天才来到了化骨城,接连打败城中数个有名的强者,因此而出了名。
就如其名,化骨城分为内外两城,没有多余的规矩,唯一的规矩就是强者为尊,不强的人就已经化为堆堆白骨了。
巳桐虽然不算是最强,但是名字也已经传遍外城,很多人都想成为他的随从。
然而,巳
桐感受到,不管他的名气有多大,依然有人压着他。
当大家说起自己时,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去和那个人做对比。
最无语的是,每次他都是弱的那一方,而被众人拿来跟巳桐做对比的,正是已经离开两年的王传世。
这怎能让巳桐甘心?
因此,他发誓迟早有一天要把王传世才在脚下。
可王传世竟然自当初那一战之后,就已经离开,这让巳桐很无奈。
谁料今天,王传世竟然再次出现了!
巳桐一听说王传世准备出城,自然不会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故而匆匆赶来,站在城门口堵王传世。
他今天就要将王传世踩在脚下,告诉所有人,化骨城中最厉害的人就是他。
……
王传世看着充满斗志的巳桐,并无战意:“原来我朋友说的那个,扬言要把我踩在脚底下的人就是你?”
“对!正是我!”
巳桐抬头挺胸,立即承认,他很讨厌有人盖过他的风头。
“我和你并无恩怨。”王传世冷冷的说。
“是没有恩怨,但是我想打败你,告诉所有人最强的是我巳桐!”巳桐立即说明。
“明白了,找打的。”王 世已明白巳桐的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