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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四章 想入伙?不可能!(1 / 2)

“切,吹牛。”

叶知秋毫不掩饰自己对秦林的鄙视。

小小年纪,就这么能吹牛,怪不得那么有钱,原来都是忽悠来的。

嗯,没错,叶知秋之所以对秦林横看竖看有些不顺眼,根本原因就是这女人对秦林嫉妒了。

凭什么我叶知秋堂堂金陵大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忙忙碌碌了这么多年,身价还比不上这么一个在上大学的小屁孩?

嗯,这话显然是叶知秋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一个没了工作就要靠嫂子补贴的人,也好意思谈身价这个词?

要说叶知秋这个女人,其实能力还是很强的,看她光鲜的履历就知道了,任职过的世界五百强企业都有七八家,谁敢说比她强?

但问题是,咳,没有一家干满一年的。

到了后来,因为这份光鲜的履历,导致整个旧金山的猎头界都知道了叶知秋这女人的大名,堪称是声名远播。

只不过不是什么好名声罢了。

要不然叶知秋也不会穷到想吃“金陵板鸭”还得靠嫂子托人带过来的地步。

哦,忘了交代一句,叶知秋昨天放秦林鸽子的理由是去面试了。不过显然,看叶知秋今天的态度,秦林估计这女人肯定是没戏了。

也是,秦林要是老板,也不会录用叶知秋这样的女人。

乖乖,刚熟悉了公司的工作你就给我跳槽,这是拿公司当培训班吗?

而且这女人天生购物狂,虽然她心性不定,但能力确实挺强的,按理说赚的钱应该也不会太少,至少生活还是应该没问题的。

可这女人压根就管不住自己的一双腿,工资到手的第一时间,就想着往第五大道和罗迪欧大道这些女人眼中堪称圣地的地方跑,根本存不下钱来。

如果说鹰酱家这边的人这么干倒也正常,毕竟他们的传统就是花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哪天知道存钱了才是怪事。

可叶知秋这女人显然并不是受到这边风气的影响。

因为她哪怕在国内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

要不然她老公也不会在跟叶知秋结婚之后,没两年便受不了选择离婚。

没办法,按理说当时无论是叶知秋还是她老公,赚的都不算少,可两年都没存下一分钱,还得时常靠娘家接济。

叶知秋老公也是个有骨气的,靠自己大舅哥接济算是个什么事?

所以那位就干脆休书(离婚协议书)一封递给了叶知秋,然后拍拍屁股自己净身出户,来了鹰酱家这边发展。

呃,然后当时还在祸害金陵各大公司的叶知秋深感耻辱,于是发奋努力,考上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博士生,同样追了过来。

发誓要狠狠地打败那个“负心”男人!

插一句,叶知秋的老公现在就职于狗歌,没了叶知秋的拖后腿,人家现在活的很滋润。

要说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感情,估计不太可能,毕竟叶知秋的前夫同志孩子都两岁大了。

没错,叶知秋前夫早就已经再婚了。

叶知秋这女人所谓的“爱恨情仇”,只不过是因为被人嫌弃,一口气憋在心里,面子上有些过不去罢了。

所以她才拼了命地工作,试图超过前夫,然后同样狠狠地羞辱回去。

可惜,换了那么多的工作,依旧没让叶知秋看到超过那人的机会,反而让她在整个旧金山的HR圈子里火了起来。

这也就导致了叶知秋找工作变得越来越难,稍微有点能力的HR,都听说过叶知秋的大名,当然不会把这种女人招进自家公司。

而那些不怎么样的公司,叶知秋又看不上。

所以,秦林不知道的是,叶知秋这段时间几乎已经穷得要吃土了。

要不然,你以为她会那么迫不及待地找工作?

都是被钱逼得啊!

可惜,显然叶知秋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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