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没什么。”
秦林淡定地回答道:“就是想着我过几天去鹰酱那里,你要是有熟人的话,我可以帮您问候一下。”
“就这?”
叶志光不信,眼中越发警惕。
那不然呢?
秦林很伤心,在叶志光眼里,自己难道就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人吗?
实在是太伤人了!
“咦?小林你要去鹰酱家里?要去哪个城市?”
叶志光这边还没说话,师母大人那边倒是来了兴趣。
“哦,我打算去的地方很多,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这些大城市都要走一趟。”
秦林笑着说道。
有机会的话说不定他还要去趟加利福尼亚,毕竟那里据传有很多漂亮小姐姐。
好吧,主要是因为好莱坞也在那边,去一趟鹰酱家里,不去那边转转,总觉得有些亏了。
这次鹰酱之行,除了考察市场,观察一下国内和鹰酱的差距之外,秦林本身也是当做一次旅行的,毕竟上辈子他比较咸,基本没出过国。
好吧,其实把“基本”两个字去掉也是可以的。
所以秦林其实对于这次鹰酱之行还是很期待的,原本他都打算带着袁芷一起去了,可惜后者忙工作,虽然很想去,但还是用大毅力拒绝了。
“旧金山?”
师母大人更加感兴趣了,“那你是不是还要去硅谷?”
当然,秦林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这个地方,在鹰酱家里,想要找合适的人开发网站,成立互联网公司,还有比硅谷更合适的地方吗?
当然没有,哪怕是纽约都不行!
可以这样说,纽约毁了,鹰酱虽然会变虚、会乱掉,但还是鹰酱。
若是硅谷没了,那鹰酱就离被端上餐桌不远了。
纽约只是鹰酱的过去,硅谷才是鹰酱的未来。
秦林点头,“师娘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师母大人很开心,小伙子果然很有眼力劲儿。
她看向叶志光,“要不到时候让知秋去接小林?正好还可以带点东西给她,上次通电话的时候,知秋还说想吃金陵的桂花鸭了呢,干脆让小林顺便带两只给她!”
“......”
秦林眨了眨眼睛,这东西能带上飞机吗?
叶志光脸色也有点黑,这种事情,说出来是嫌不够丢人吗?
“不带,她少吃一顿又不会掉块肉。”
要是真掉肉了,叶知秋那女人说不定还要更开心。
呃,两人嘴里的知秋,就是叶志光的妹妹,亲的。
叶知秋比叶志光小十多岁,从小就比较叛逆,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名字不好听,就偷了家里的户口本把名字偷偷改掉。
他们老叶家,到了叶志光这一代,就该是“志”字辈才对,可叶知秋嫌“志”字不好听,非要改成“知”字,当初差点被老父亲打死。
嗯,要不是叶志光给求情了的话。
现在想想,当初父亲还不如把这个女人打死呢,省得她一天到晚让自己不省心。
说的是在美帝工作,实际上叶志光哪能不知道,自己这个妹妹是什么德性?
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跟个小女孩一样,什么都不知道考虑。
倒不是没有能力,关键是一点定性都没有。
一份工作就没有坚持过半年的,祸害完了金陵本地的企业之后,便到了鹰酱那边继续祸害其他公司。
而且还存不下钱,通常都是赚多少花多少。
逛起街来,就跟土匪进村一样,各种买买买,从来不考虑省点钱。
而一旦没了工作,她就立马傻眼了,要不是自家老婆经常背着自己偷偷接济小姑子,说不定哪天他这个妹妹就要饿死街头了。
怪不得当初妹夫要离婚,这样子的女人,谁受得了啊!
现在老婆这么一说,叶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