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翁千歌充当封筱筱的小助理,和谢睿曾见过面,当时她还找谢睿要了签名。
这一次找谢睿代言,也是翁千歌的意思。
韩烁是她在加国留学的同学,谢睿,就是她在加国留学的朋友。
虽然翁千歌不记得了,但之前他们见面时,谢睿是提过的。
那时候,谢睿在加国学习戏剧。也参加过不少舞台剧演出,翁千歌曾经去看过他的演出,他们就是那时候认识的。
谢睿出了机场,见到翁千歌不免吃惊,“翁总,怎么好劳你来接我?”
“我是翁总没错。”
翁千歌笑着把谢睿让上车,“毕竟是家里的公司,我就是啥也不干,这一声翁总还是担得起的。”
她这样爽朗,谢睿笑了,“知道你和筱筱为什么是好朋友了。”
人以群分。
“哈哈。”翁千歌大笑,“我和她可不一样,她那个小笨蛋,我从小到大可是学霸。”
“是。”
谢睿笑着点头。
翁千歌开车,把谢睿送到了酒店。
“谢影帝看看,有没有哪里不满意的?我好马上改进。”
“挺好。”谢睿失笑,看了下时间,“有事?”
翁千歌有些吃惊,“看出来了?我有这么明显?”
谢睿解释说:“当年为了学表演,我天天可没少观察,人什么时候会是什么样的表情,这可是我吃饭的家伙。”
翁千歌笑了下,“那我请你喝咖啡吧。”
“好。”
因为谢睿公众人物的身份,两人也没换地方,就在套房的餐厅里。
翁千歌喝了口咖啡,谢睿看了眼,问到:“现在没有选择困难症了?”
“嗯?”翁千歌愣住,不明所以。
谢睿放下杯子,“我猜,你是想问我以前在加国的事,是不是?”
“是。”
谢睿猜的不差,身子往后一靠。“那就从你喝东西开始吧。”
“我记得,你每次来看
我演出,喝的饮料,总不止一种。”
“你总是说,你每种都喜欢,选不出来最喜欢的,你男朋友就都给你买了,你每样都喝一口,剩下的都喂了他。”
翁千歌挺直了脊背,双手下意识的握紧。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生怕错过了一丝一毫的信息。
要来了。
她记得,谢睿说过的,她那时候经常和一个男人一起去看他的演出。
“阿四哥哥?”翁千歌不太确定。
“对。”谢睿点头,“你是这样称呼他的。”
“那我们看起来……”
翁千歌斟酌了一下用词,“关系很好吗?我对他,他对我,我是说……”
一时间,又想不到合适的形容词。
谢睿却笑了,双手交扣,“恋人。”
顿了下,补充道:“非常相爱的恋人。”
“!”
翁千歌怔住,万万没想到,谢睿说的这样直接。心跳渐渐加快,感觉距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是我告诉你的?”
“那倒没有。”
谢睿笑着摇头,“不过,这种事情,不需要用说的。我也是个过来人,男女之间喜欢不喜欢,哪儿需要用嘴说?”
“你们看彼此的眼神,就只装着彼此,别说第三个人了,这个世界都是多余。”
“哪里这么夸张?”
翁千歌被他说笑了。
“确实是这样。”谢睿难得认真起来,“听着夸张吗?但那不过是热恋中男女该有的状态,这辈子,总归会有那么一个人的。”
“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没来由,让你忘乎所以。”
翁千歌笑容渐渐凝滞,她在想,应该就是这个人没错了。她赞同谢睿的这个言论,爱与不爱,有时候一个眼神足够。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