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8;想。
他爸觉得他高中辍学,前程已完,又混成无业游民,这辈子没指望了,过不了几年,他就会沦落到街边乞讨。
于是老张以死相逼,拖着他站到路洄的书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路家大少爷救他一命。
路洄以给商品估价的眼神打量他。片刻,问:“会唱歌?”
他:“不会。”
“什艺术特长?”
“没。”
“识字吗?”
“写十个字起码五个错别字。”
路洄又看他一会儿,轻飘飘定:“进娱乐圈。我会叫人给你安排经纪人和团队,包装改造一下,能行。”
他傻了。他爸也傻了。
老张磕磕巴巴的:“大少爷,这……这恐怕不行。我儿子不会唱歌不会演戏,文化不好,字都认不全,也没艺术天赋。除了长相过的去,什都不行,还一身臭脾气——”
路洄轻轻咳嗽几声,了四个字:“他会红的。”
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前,他一定退圈。
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人排斥,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那所讨厌的学校,到七中念了半年。然后他终于发现,也许不是学校的问题,错在他和书本天生八字犯冲,便毅然辍学。
即使如此,那天鹅般高贵、纯洁的女孩,他的大姐,仍旧是他愿意远远守候的唯一。
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灾。
张启圣抬起左手,神情寒凉,看着少了最上一截的拇指,冷哼。
这将是他至死都存留的伤疤,也是他永生难忘的耻辱。
那年,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