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谷地,花草如春,渊湖之上水雾蒙蒙,然头顶天穹,却是一片漆黑。 乌云笼罩,浓密下层层叠叠,隐约有道道炽烈的雷光电蛇闪烁,轰隆隆回响声在胡山之内传播,压在人心头沉甸甸的。 “看来今日不会太平了,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司鹏将往日身体披着的大红袍子撒开,露出里面道道红纹附着的铠甲,雄姿英发,腰间悬挂一柄连鞘长刀,刀柄处有一串鲜红若火的刀穗。 望着头顶的天气,有些意味莫名道。 今日,就该是苏宏图要练就奇功的时候,仪式举行的时间地点,便是今日,此地,而如果不出意外,那么向卿那边的人,应该会过来捣乱。 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可出奇的,他的心里竟然没有太多的担忧,畏惧,往昔因为多年感情而略显软弱的心态,似也完全不见,只剩下从容。 他甚至有些跃跃欲试,脑海中回想起许多年前,五个年轻人,在一起习武,一起谈天,一起畅想未来,可随着时间流逝,终于无可奈何要走到决裂的尽头。 魏华也是一身软甲,头发湿哒哒的贴在额前,情绪似乎有些沉闷,来到司鹏身侧,突然道, “如果今日咱们胜了,洛宁求你不杀向卿,你会答应她吗?” 他们五个人,以赫无极的资质最高,向武之心最纯,且武道造诣成就也是最强,与他们的关系,比较纯粹,但也比较澹漠。 相较之下,他们四个人,反倒彼此交情极好,甚至于,向卿与司鹏,还一同喜欢上洛宁,并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 最终,洛宁选择了向卿,这是她喜欢的人,司鹏落败,但也没有任何怨言。 并且,他也从没有因此而记恨洛宁乃至向卿,直到来到这胡山,有了这神威军的种种,方才促使他们分道扬镳。 魏华始终觉得,司鹏心里还是喜欢洛宁的,爱洛宁的,这并不因为洛宁与向卿之间的关系,便发生改变,所以,他想问个清楚。 司鹏笑笑,说不出的风流洒脱,与以往所表现出的侵略性,爆发性,截然不同,道, “洛宁不会求我的,我要杀向卿,她只会随他一同赴死,当然,如果我自己选择放过向卿,洛宁一定会感激我,但也仅此而已了。” “魏华,你真的觉得,我很喜欢洛宁,很爱洛宁吗?” 这个问题,叫魏华愣住,若是不喜欢,若是不爱,当初为何争的昏天黑地? “我想,应该是喜欢,不,是爱的吧,若不然,你怎么会至今都耿耿于怀?” “哈哈,魏华,我今日便教你一个道理,人的心,很复杂,复杂到,往往连自己都未必能认清,更遑论他人了,所以,千万不要轻易的下结论。 于洛宁,我曾经是喜欢的,也应该喜欢,毕竟她那么温柔,那么美丽,满足了一切优秀女性该有的品质,哦,对了,她还很专心。 可是,换做其他一个同样的女子,比她更美丽,更动人,我想,我也会喜欢的,所以,喜欢,也只是喜欢,就好似,我喜欢金银,喜欢权势一样。 这是源自于心底深处的欲望,与爱是不同的。” “当初,我之所以和向卿争,大抵还是心里那股争强好胜的劲头在作祟。 我是个很骄傲的人,比赫无极,我不如,但比向卿,我难道还比不过? 所以,与其说,我是与向卿来争洛宁,不如说,我只是与向卿争,争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