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是叶默医生,第三个是冯延己医生,第四个是……
应急忙也转了,说:【支持邢导!!!】
…………
下午再回来,应来了个患者。
患者夫妻、女方父母、男方父母,全都来了。
“嗯,”女方婆婆说,“她肚子直都没动静啊!”
“……”应觉得男方年纪明显已经比较了,低头看看就诊表格。
面,“男方年龄”那栏写着:48,而“女方年龄”那栏写着:26。
这概是单纯因男方年龄太了,然而应并没说话。
她总觉得不对劲。
女方名叫林春,自始至终未言,而且直张着嘴巴,直着目光,整个人都呆呆。
想了想,应说:“可能是因男方年纪有些了,不,我先看看女方子-宫以及卵巢情况哈,确定下。”
男方、女方父母、男方父母五个人都说:“行。”然而女方还是无言。
“我们照照b超好了。”应边说边站起来,向边帘子后头走,“林春是吧?来吧。”
般情况女方都是自己个人做检查,然而林春却不是。她妈妈扶着林春,步步地走来,林春仿佛并不道自己应该向那头走。
到b超床边,林春妈妈扶她去,而后忙忙碌碌忙个不停,帮着林春脱鞋子、脱裤子,又帮着她躺下来、曲起双腿架在两边。
“……”应便对林春妈妈说,“您出去吧。等等。”
林春妈妈有些犹豫:“可……”
应眼神不容置疑,于是林春妈妈纠结片刻,终于还是出去了,说:“医生,她……有点特殊,你随叫我们啊。”
应说:“行。”
接着,应边照b超,边与林春说话,她说话非常简单:“林春,是吧?”
林春抬头,说:“啊啊啊!!!”貌似还挺开心。
“……”应又问,“你老公叫什么名字啊?”
林春还是:“呀呀呀!!!”
仿佛个小婴儿。
到这,应基本能确定了,这个林春概是个重度智力低下者。
而重度智力低下者是无民事行能力人。
应道,有些父母将这样女儿卖给别人结婚,甚至还有女方丈夫再将妻子转卖给另人。也有些父母并不图财,甚至不图轻松,只是担心百年之后自己女儿无人照顾,便想给她个丈夫、个子女。
她关注相关事。
2021年以,《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婚患有医学认不应当结婚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第三点没明确规定,是般是参考了《母婴保健法》说法,就是指定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其中“有关精神病”般包括极重度与重度智力低下。1986年卫生部《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试行)》规定了,“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者,不许结婚”,附件3中又写下了“十五、精神病……()重度智力低下,智商在25以下,相当婴儿智力,不会说话,只能音,情反应基于原始本能状态,生活不能自理,无防卫能力……禁止结婚”,给婚保医生参考。虽说强制婚检后来被取消了,可这条依然是有相当参考意义。
可现在却有些争议,因2021年实施《民法典》只保留了“重婚;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删掉了“婚患有医学认不应当结婚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关于疾病,《民法典》只剩下了第1053条“方患有重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如实告另方;不如实告,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提出。”
不呢,部分法官认,婚姻事应该参考《民法典》第千零四十六条规定,即,“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方对另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通俗来说,就是因对婚姻不具备基本认与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