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契机。
“伯父说的是,这随侯珠可比传国玉玺难得多了。”
见曹老板如此狂喜,曹禀也是喜不自胜的道。
曹老板越是喜欢,他与吴良以及瓬人军的功劳就越大,他就越有可能得到曹老板应允,遂了心愿前去领兵打仗。
“哈哈哈,很好!近日我便要举行一场盛大的献珠仪式,昭告天下随侯珠已经落入我手,教天下人知道我才是天命所归,叫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迂腐之人闭上臭嘴!”
曹老板笑的略微有些忘形,一边将随侯珠拿在手中仔细端详,一边豪气万丈的说道。
说到底曹老板也还是人,是人就会有弱点,就会有缺陷,而曹老板最不愿意被人提及的心病,便是他的身份。
历史上不知道有多少所谓名士因为议论曹老板的身份或是因此轻视曹老板被杀,就算这样也依旧有人不长记性。
“此事请使君三思后行。”
这时戏忠终于站出来说道。
“为何?”
曹老板止住笑意,微微皱眉道。
“使君如今得了随侯珠确是天命所归,但现在还并非是昭告天下的最佳时机。”
戏忠拱手说道,“如今使君虽占据兖州与半个徐州,但局势依旧不稳,四周强敌环绕,倘若使君此时昭告天下,恐招来非议,若再被有心之人利用,很容易便会成为众矢之的,于使君大业反而不利,若是使君能暂时将此事压下,待大业初成时再昭告天下,便无人敢再说些什么,又是一番众望所归的局面,方可一蹴而就成就大业。”
“……”
听完这话,曹老板似乎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重新坐了回去,面色深沉陷入了沉思。
这戏志才果然是难得的谋士,想得倒确实挺全面……
吴良暗自想道。
这个问题早在刚刚得到随侯珠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不过不管当时还是现在都带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一点要干扰曹老板决策的意思都没有。
而这戏志才简单一番话,又有那么点兴头上泼冷水的意思,非但没有招致曹老板的反感,反而能曹老板瞬间冷静下来陷入沉思。
由此可见,戏志才对于曹老板而言,确实不是一般的谋士。
如此沉默片刻之后。
“志才,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如今北有袁绍,南有袁术,吕布、张邈叛军未平,田楷、刘备又伺机而动,此事确实需从长计议,不可操之过急。”
曹老板终是点了点头,将“随侯珠”放到了一边。
接着再看向吴良时,曹老板脸上已经露出一抹欣赏之色,又笑呵呵问道:“有才,此次我听闻你还献出一种叫做‘飞奴’的奇物,助安民与仲德于谷城打败北地太守张辽,可有此事?”
“使君,末将这‘飞奴’其实并非奇物,只是寻常的鸽子,只不过经过一些筛选与驯养罢了。”
吴良当即拿出一块早已准备好的绢帛,双手奉到曹老板面前,低头说道,“有关这‘飞奴’的挑选与驯养办法末将都记录在这里,为了防止不慎泄露出去,末将不敢与任何人说起,只等使君归来,亲手献与使君。”
“好!好!你做的很好!”
曹老板立刻又惊喜笑了起来,甚至结果那块绢布的时候,手都略微有些颤抖。
与那颗随侯珠的象征意义相比,这“飞奴”才是最为实际的战略级物资,也是曹老板最想要的东西。
如今吴良肯主动献出,而且献出的是可规模型投入的挑选与驯养办法,这可是能够令他的军队如虎添翼的奇物。
有如此奇物相助,他那“昭告天下”的野望便可更快一步实现!
“……”
见吴良如此痛快,戏忠也是略有些意外。
昨天荀彧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也想过吴良这次亮出“飞奴”的意图。
在他看来,如果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