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慢打开了门。
没错,正是叶颖。他坐在我家的桌子旁,有说有笑的跟我爸我妈谈着什么。
我本来打算径直上楼,不理会叶颖的。但是我看见任旭冲着他的方向去了,我预感事情不妙,于是跟在他后面。他原来是冲着我爸去的。
我妈看到任旭,就对我爸说:“这个就是我跟你说过的任旭,凌玲的好朋友。”
我爸听到后立马站了起来,然后伸出手来。任旭握了握他的手说:“叔叔好,我是凌玲的好朋友,我叫任旭。”
我爸上下打量了一下任旭,然后对我妈使了个眼色。
任旭有戏了,我这么想。
任旭松开了手,然后装作刚刚才看到叶颖,问我爸:“这位是……”
我爸刚打算介绍,叶颖就站起来整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伸出手说道:“我现在是凌玲的未婚夫,我叫叶颖。”
我看着他们又坐下来聊天,我也不想参与进去,于是就上了楼。
我走到了三楼,这里是之前家里养的狗住的地方。那只狗跟了我们很多年了,它跟我们从索莱尔到了安吉国。我本以为它是很顽强的,结果它却患了心脏病死掉了。我们家从此以后再没养过狗,三楼也没有再改装成别的用处。
我躺在它曾经睡觉的地方,这里我妈每天都打扫,已经没有它的任何味道了。
我真难想象,他们那么在乎利益,甚至连我都不在乎,竟然那么关心一条狗,多余关心我。以至于在它死后,还一直保留着他的地方。
我估计我走了之后,他们绝对会把我的房间改成别的东西。
我又在三楼转了转,看了看它生前的各种玩具之类的,然后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
我走到我房间的拐角,把一层布揭掉,底下是我已经一年多没动过的钢琴。我只在刚到这儿的时候,经常有人来我们家做客,我就需要把钢琴弄到楼下客厅,为客人弹奏一曲。
我坐了下来,翻了半天琴谱,我并不想弹那些古代经典,于是我找到了一首我十分喜欢的歌——《ILoveYou》。我之前特别喜欢这首歌,但是我在别人面前都是弹那些十分经典的歌。不能说是他们欣赏不来,而是他们是不会愿意听我弹这种歌的。
我刚弹下第一个音,我就觉出来我的手指头有点不对劲了。已经一年多没有弹过了,手指的力量已经大不如前了,所以弹出来没有之前的感觉。但是我这次只是为我自己一个人弹奏,不为其他任何人。
我已经比铺子上写的拍子要慢了,毕竟我已经很久没弹过,也没有听过这首歌了。
我生硬的结了尾,然后叹了一口气。突然我的身后响起了掌声,我一转头,是任旭。
他倚在门框上,对我鼓掌。
我转过头,他走了过来,摸着我的头问我:“这是《ILoveYou》吗?”
我很震惊他竟然听过这首歌,于是点了点头。
他坐在我身边说:“我亲弟弟之前很喜欢弹钢琴,他给我弹的最后一首歌就是这个。”
“那后来呢?”
“后来?他被革命者杀死了。”
“对不起,我没想到……”
“没关系没关系,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我早就没事了。他是在革命刚爆发的时候就被屠杀的。”
“那我弹这首歌,你应该不太舒服吧。”
“不会,相反,我还挺喜欢这首歌的。”
“你怎么上来了?你不在下面跟叶颖和我爸妈聊聊吗?”
“不用聊了,我已经搞定了,叶颖已经走了。”
“什么?你是怎么做到的?”
“用了点小技巧,我就把叶颖搞得无地自容了。”
“什么技巧?说来听听?”
“没什么,你不用知道。”
又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一到重要的内容他就不再讲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