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易派人去刺杀他。
“那现在怎么办?”
地藏沉默了片刻,终于做出了决定:“既然我们拿他没办法,那我们就退,先暂时离开新界北。等这阵风声过去后,再重新杀回新界北。”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就按我说的做。港岛每天有那么多案子,我就不信O记和陈永仁会一直盯着我们。到那时候,”
就在这时,阿铨突然急冲冲地走到地藏身边:“老大,余南死了。”
“死就死呗,没看到我在打电,你说什么?!”地藏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阿铨别打扰他打电话。不过,当他反应过来阿铨说地是什么后,整个人顿时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盯着阿铨。
“老大,我刚才得到消息,余南那个老家伙刚才在医院里因病死了。另外,正兴帮明天晚上举行葬礼。”
“死了,”再一次确认了消息后,地藏眨了眨眼,慢慢地,脸上出现一抹狰狞的笑容:“哈哈哈哈,死地好啊,这个老不死的,早他妈该死了。”
一边说着,地藏一边抬起右手手掌,看着灯光下那三个黑色指套,脸上的笑容越发狰狞。
若要问地藏这辈子恨的人都有谁,地藏会告诉你有很多,比如连浩龙、花弗还有Ca姐和泰平兄弟……这些同行。
但是,如果要说最恨的人,那一定是余南和余顺天这对叔侄俩。
年轻的时候,地藏不懂事,很多道理都不懂,只知道讲义气。所以加入正兴帮后,被余南忽悠着各种卖命打拼,还视余顺天为这辈子最好的兄弟。
为此,他付出的代价是两根手指和身上的无数伤痕。不过,也靠着这些所作所为,他成功的从一名小混混成为了正兴帮内的头目之一。
只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余南和余顺天从始至终都没有把他当成真正的亲信。出现问题后,根本就不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便剁了他的第三根手指头:中指,还把他逐出了正兴帮。
要知道,那可不是一般的手指头。靠着这根手指和兄弟的配合,地藏不知道征服了夜场多少姑娘。
现在好了,他的性福生活被余南和余顺天这两个家伙毁了一半。
所以,地藏恨余南,恨余顺天。恨他们的虚伪,恨他们的不问青红皂白,更恨他们毁了他性福生活的混蛋行为。
只不过,正兴帮的实力很强大,根本就不是以前的地藏可以对付的。现在的他也不行,他需要时间来壮大自己的实力。
但是现在好了,余南死了,虽然不是他杀的让地藏有些遗憾,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很期待看到余顺天那家伙的表情。
想到这里,地藏原先打算离开新界北避风头的想法立刻消失不见了:“迪奇,想别安排弟兄们离开。明天,带齐人手,陪我去参加那个老不死的葬礼。”
说完,地藏挂断电话,盯着右手手掌,发出一阵阴沉的大笑声:“呵呵呵呵,哈哈哈哈,死地好,死地好啊。……”
......
富亨街道,一栋白色大房子正对的街道上,非常地热闹。
一辆辆汽车停在街道两边,一位位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从车中下来,进入白色大房子。
而在街道的人群中,不时出现维护现场的交通警察以及军装。
林正飞也来了,他带着一群手下,不断的巡视周围动静。
他之所以带人出现在这里,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现场秩序。另一方面,则是想通过今晚的葬礼,进一步了解新界北的江湖势力。
“我猜到今晚会很热闹,但是还是没有想到,会这么热闹。”人群中的唐飞看着这一切,不由感慨道。
“你以为呢,虽然正兴帮现在洗白了,但是扎根江湖这么多年,打交道的势力可不少。身为前任话事人,死了当然会有很多人来看热闹。”说话的同时,陈永仁的目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