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别白家,陈奇几人,踏上了去的旅途。
白虎已得到陈奇的应允,正式以为根据地,带着十万将士,驻扎于此。
毕竟金门也是白虎的家,住在这里,离家近,挺好。
临走之际,白虎热泪盈眶,聊表不舍。
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陈奇拍拍白虎的肩膀。
正所谓。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
蝮蛇一螫手,壮士即解腕。
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
约好了。
再聚首,当把酒言欢,喝他个天昏地暗,不醉不归!
不久后,朱雀驾驶着一辆军用吉普,驶上高速,一路东行。
车里,陈奇手捧一本书籍,坐在后座静心品读。
因为这次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小丫头绾绾对于此次旅行,很是兴奋。
刚上车,就打开车窗,东张西望,迎着迎面吹来的劲风,嗷嗷乱叫。
叶妙雨喝止不断,但绾绾仗着有爸爸撑腰,不予理睬。
玩得累了,便躺在陈奇的怀里,甜甜睡去。
许是这段时间奔波劳累,陈奇也来了睡意,准备小憩一会儿。
闲下心来,叶妙雨倒开始注意起了开车的朱雀。
说起来,她还是最近不久才认识的朱雀。
听说在樊城的时候,朱雀就一直与陈奇形影不离。
连绾绾都好像早就与她认识,一口一个朱雀阿姨,而叶妙雨却被蒙在鼓里。
叶妙雨对这个无论是颜值,还是气质,都与自己平分秋色的女人,十分的好奇。
“朱雀?”叶妙雨小声喊道。
朱雀看了一眼后视镜,抿笑回应,“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嗯,你说,我听着呢。”
“不会打扰你开车吧?”
“不会。”
叶妙雨看了熟睡中的陈奇一眼,然后问道,“你和阿奇,是怎么认识的?”
“嗯……当初我北上参军,刚好与龙主分配在一个队伍里,久而久之,就熟络了。后来出去执行任务,
好几次被龙主所救……”
回想起当初的军旅生涯,朱雀不由略感怀念。
说起来,朱雀在第一次见到陈奇时,对陈奇这个人,并不怎么感冒。
她好歹也算是一个名门世家出身,学有一身高超武艺,却被分配在了陈奇所在的小队底下做事。
她心有不服,总觉得陈奇没资格对她发号施令。
可在随后的几次任务执行过程中,她为陈奇深深所折服。
明明年纪与她相差无几,却能够临危不乱,心思缜密。
明明看似文质彬彬,武道实力,竟强得令人发指。
好几次队伍深入敌后,陷入九死一生险境,都被陈奇轻易化解。
那时候她从陈奇身上看到了一代绝世将星的风采,后来陈奇的成就,也应证了她的料想。
从那以来,朱雀就暗自发誓,要一生誓死追随陈奇!
与朱雀经历类似的,还有当前其他九大战将。
朱雀笑了笑,“可以说,我的这条命,是龙主捡回来的。追随龙主,是我这辈子所做出的,最为正确的决定!”
听到朱雀的描述,叶妙雨一脸神往。
没想到,这位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姐姐。
竟然经历了这么多令人惊叹的事迹。
她能够舒舒服服待在办公室里,坐着沙发,吹着空调,免收日晒风吹。
人家却在战场之上,流血流汗,冲锋陷阵。
二者相较之下,她的格局,确实有些低了。
而且,最令叶妙雨在意的是。
朱雀好像比她与陈奇认识得要早很多?
女人,就是爱胡思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