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吉约束住了儿子一双乱动的小手,看向李孝恭道:“所以你要放弃?” 李孝恭瞪起眼睛道:“怎么可能?!” 李元吉随口道:“那你就再想办法就是了。” 李孝恭急吼吼的道:“这不是想不到办法才来找你嘛。” 李元吉不假思索的道:“一计不成就用第二计,总有办法逼迫博陵崔氏就范。” 李孝恭刨根问底道:“所以有什么办法?” 李元吉白了李孝恭一眼道:“比如说派人去凿沉博陵崔氏的船,将博陵崔氏为朝廷运的粮食沉海,到时候就可以借此向博陵崔氏问罪,继续你的计划。 无论博陵崔氏愿不愿意跟你作对,只要他们没办好朝廷的差事,你都可以取消他们在漕运和海运上的份子。” 李孝恭愣了愣,思量着道:“他们肯定会想着法的来求我,其他的世家豪门听到的风声以后,也会趁机钻空子,事情还是回回到我之前谋划的方向上?” 李元吉点了一下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朝廷是攻方,博陵崔氏是守方。 攻方永远比守方占优势。 攻方永远比守方的手段多。 所以一计不成,用其他的计策就好了,不怕博陵崔氏不会就范。 李孝恭迟疑着道:“可博陵崔氏可以从其他地方调粮来充入洛阳粮仓。他们只要补足了粮食,我们又不好对他们下手了。” 李元吉白了李孝恭一眼道:“失期也是一种罪!如果这批粮食刚好被我批给了苏定方等人充作了军粮,博陵崔氏又没有按时送到洛阳粮仓,你说这个罪大不大?” 秦朝的时候,就有失期获罪的相关律法。 陈胜吴广、刘邦,都是以这个为借口造反的。 只不过,这里面的水分很大。 陈胜吴广也好、刘邦也罢,都是以秦法严苛,失期了会被斩为借口造的反。 但是经过后世的史学家通过发掘秦朝的墓穴,发掘出的秦朝的律法条文来看。 秦朝的失期罪是有好几个档次的,十五日之内几乎都不会砍头,要么罚盾牌,要么罚甲胃,超过了十五日才会被砍头。 也就是说,陈胜吴广、刘邦,失期的时间足足超过了十五天。 这别说是在秦朝了,放在了刘邦自己所建立的汉朝,以及现在的唐朝,都是要被砍头的。 所以陈胜吴广也好、刘邦也罢,以这个来证明秦法的严苛,根本就是个笑话。 完全是在栽赃。 十五天,按一天走二十里算,都能走三百多里地的路,穿州过县不在话下。 更别提人一天步行的行程远不止二十里。 所以秦法给陈胜吴广、刘邦的时间还是蛮充足的。 除非陈胜吴广、刘邦故意拖慢行程,不然不可能达到砍头的标准。 所以陈胜吴广、刘邦以秦法严苛,失期会被斩的借口造秦朝的反,纯粹是在抹黑秦朝。 博陵崔氏帮朝廷押送粮草,时期的话,情况也差不多。 但这批粮草如果是军粮的话,那时期的标准就曾曾曾涨上来了。 依照唐律法,押送军粮,失期三日斩队首,失期六日斩全队,失期十日就该牵连家属了。 从博陵崔氏发掘沉船的消息,再到做出反应,将粮食运送到洛阳,勉勉强强应该能达到时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