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碗肉汤,医巫已经坐不住,隔一会儿就伸手摸一下碗,却被烫得啊啊直叫。过了一会儿,他就忘了疼,被香味吸引再次摸上去……,直到他的手被烫得红肿如猪蹄。
丁奇经验丰富,在看到肉汤上那一层油开始凝固之后,他试了试温度,然后将一双筷子递给飞马医巫。
“医巫,温度正好,您可以吃了。这是筷子,能帮助你吃到里面的肉,而不用担心把手弄脏。来,吃吧!”
丁奇右手动了一下筷子,教他如何用筷子。只是用筷子对初次接触的人来说,难度还很大。
医巫等不及了,端起碗就轻轻抿了一口。刚才被烫怕了,生怕再被烫一下。
加了香粉的肉汤,滋味实足。那浓浓的肉汤顺着他的喉咙滑进他的胃里,让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就如炎炎盛夏吃了一根冰棍,浑身舒爽。
“啊!太好喝了!”
医巫忍不住呻吟出声,这让身边那位一直扶着他的半大男孩不停吞咽口水,同时疑惑为什么那一口汤竟能让医巫如此失态。
飞马医巫大口喝汤,不停咽下那汤水,将自己身前弄得肉汤狼藉。最后,看着碗里那煮得烂烂的肉,他将筷子扔到一边,伸出手就把肉捞进嘴里,用自己那几颗牙轻轻咀嚼着,没多大功夫竟吞下去。
经常服侍医巫的半大男孩已经失色,他焦急地看向丁奇,那意思是:哥们,给咱也来一碗啊!
丁奇哈哈大笑,将战士递过来的一碗肉汤端给那男孩,又给医巫盛了一碗,看着他俩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周围的人伸长脖子看,也想去喝一口汤,只是在医巫和未来的医巫面前,他们不敢造次。丁奇却是不管这个,从陶锅里捞出几块肉,递给人群中几个小孩子。
这几个孩子一见到手中的肉,两眼冒光,左右快速扫视一眼,抬起手就将肉扔进嘴中,连味道都没有品,伸长脖子就咽进去。
“啥味儿?好吃不?”
丁奇明知故问。
几个小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后悔的模样。一名胆子大点的小孩子说道:
“不记得了,光顾着抢肉吃了!”
“哈哈!下次让部落给你们煮肉吃的时候,慢慢吃。来,每人再分一块!”
丁奇笑得前仰后合,赶紧让身边的战士再给每人分一块。这次就不一样了,每一个人都把肉块含在嘴里,一点一点吮吸里面的肉汤,然后才慢慢咀嚼肉块,将肉的香味挤出来。当最后再吸不到一点肉香味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将肉咽下去。
这一幕却是把周围的人给馋坏了,伸长脖子想看陶锅里还有没有肉汤和肉。
丁奇看了看,大概还有一碗,那是给猎马部落头领重蹄准备的。重蹄和仓还没有回来,他也不着急,现场开始做起了推销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大家不要着急,以后你们肯定能吃得上这些煮出来的肉。”
他拿起那口陶锅,托在手里,让大家看得更清楚。
“这是什么?煮肉用的陶器,陶器不仅可以用来煮肉,还可以用来盛水烧水,盛肉,储存其他物品。煮好的肉比烤肉更香,更容易入口,这对一些没有牙的老人有极大的好处。吃了陶锅煮出来的肉,一个人能活更久。”
刚说到这儿,正在吃肉的医巫飞马停下来,深深看了一眼丁奇,点点头,他可是明白这个道理。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每次吃东西都要花费好久,别人吃完了自己还没吃完。人家都开始劳动了,自
己总不能还在那里吃吧,多不好意思啊,虽说自己是医巫,但总要注意点影响的。
长此以往,慢慢吃得越来越少,身体也就一天不如一天了,饿肚子的滋味,多难受!
丁奇还在那里继续讲陶器的好处,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
“踏踏踏!”
两匹马一前一后迅速冲进部落,将正在